問:台灣高鐵八月中為何決定放棄解約權?現在的處境與七月底有意解約時的差異何在?
答:決定解約時主要考慮因素是政府應辦事項與融資問題沒有解決。這兩者對高鐵規劃作業一直都有不確定的影響,而融資問題更是重要。
從今年一月開始台灣高鐵、銀行團、高鐵局在談三方協議時,一直都不覺得是往可得到融資的方向走。銀行團透露會簽三方融資協議,但是未來會做修正。對我們而言,這是比應辦事項更難掌控的風險。高鐵計劃本身就是風險管理,我們當時衡量,在沒有融資的處境下,是否有能力處理這麼大的未知因素,才有解約的決定。
重拾信心繼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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