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可能會有罪惡感,覺得「我不想做的事卻交給別人做,這樣不是推卸責任嗎?」完全不用擔心這件事。因為每個人都有強項和弱項,可能你不擅長的事剛好就是別人的強項,讓對方做他喜歡的事,對方可能還會感謝你。
就像我和麻理惠一樣,她超擅長整理東西,也喜歡寫文字。而我更擅長與人溝通和組織管理,我們各自負責各自擅長的事,也組織團隊來做我們不太擅長的工作,例如剪輯影片、法務等,讓我們可以專心致力於自己的強項,在我們的位置發光。
每件事都自己做,也是剝奪他人發光的機會
我記得我們剛成立公司時,麻理惠與我一起打理公司事務,但她不太熟悉組織運作,某次我們約了一個客戶來公司開會,我們那時候沒有會議室,就是只有簡單的長桌和白板,結果麻理惠在長桌上鋪上桌巾,準備了很多餅乾茶點,我帶客戶回來時,我們都被眼前的景象震撼,這儼然是下午茶會的佈置。對方還幽默地說:「所以,有紅茶嗎?」當時的場面真的很搞笑,但隨即我們也訂下會議流程和會議室的佈置規範,不再搞午茶約會和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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