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0年,由於受到世界經濟貿易競爭的衝擊,澳州政府與企業界都感受到了教育改革的急迫性。聯邦教育部長於是指定當時澳洲IBM分公司的總裁布雷.費恩(Brian Finn)組成費恩委員會委員會在一年後提出報告,建議澳洲政府應採取行動,確保澳洲的年輕人能在教育過程中,培養出基本的生活能力,以準備未來就業及生活的需求。不久之後成立的麥爾委員會,採納了其中的要點,並更進一步具體提出八項應該倡導學以致用的關鍵能力。他們稱之為「為工作、為教育、為生活的關鍵能力」(Key Competencies for Work, Education and Life)。
這八項關鍵能力包括:
一.蒐集、分析、組織資訊的能力(Collecting, Analysing and Organising Information)
二.表達想法與分享資訊的能力(Communicating Ideas and Information)
三.規劃與組織活動的能力(Planning and Organising Activities)
四.團隊合作的能力(Working with Others and in Teams)
五.應用數學概念與技巧的能力(Using Mathematical Ideas and Techniques)
六.解決問題的能力(Solving Problems)
七.應用科技的能力(Using Technology)
八.理解不同文化的能力(Culture Understanding)(尚未正式列入,仍在研究中)
這八項學以致用的關鍵能力,並不是要提高學生某一項工作的技巧,而是要提高澳洲人民經營自己一生的能力,每一項能力都可以應用在不同的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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