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不景氣、接單情形不理想,財務出現赤字,企業能想到最簡單的降低成本方式,就是裁員。也就自然造成社會的失業問題。
但企業不應該裁員嗎?老闆究竟要對員工負什麼責任?
政治大學社會系系主任陳小紅指出,從純經濟學觀點來看,不能增加企業競爭力的勞工,自然沒有理由留下。「不能創造生產力,它為什麼要養 你?」她說。這種基於契約形式的勞工關係,是西方的傳統,搬來東方就產生了不適應。
雇主是父母?
中國傳統下,陳小紅指出,員工一進一個企業,認為雇主就要像父母一 樣,對他負「無窮的責任」。於是裁員對員工形成在情緒上特別不能忍受的背叛。
即使資遣條件優於法令的規定,員工仍會覺得「有股氣不服」,而請願、示威事件也就層出不窮。
杜邦遠東公司總經理柯思祿(Paul Costello),將最近勞工權利意識突然高漲,歸因於勞基法實施助長了對立心態。「這個法(勞基法)讓勞工開始覺得他們什麼事都可以討價還價,」柯思祿說:「於是裁員給弄成了情緒事件。」
這種突漲的情緒反應,社會學者陳小紅觀察,根源還在雇主與勞工之間權利義務觀念不清,及角色的混淆。有些雇主的「社會責任感」僅限於賺錢,而不是對自己的企業認同。「賺錢的時候說是靠他自己的本事,景氣不好就是政府的錯,」而要求紓困,她形容。
相對的,勞工對企業的認同感也不足,在企業賺錢時,只想到自己的權利;景氣不好時,就是老闆的責任。
勞資雙方都缺乏「共體時艱」的默契,都只講求權利,不重視相對的義務,而對政府的要求也特別高。在談社會福利政府(包括失業保險)時,陳小紅指出一般人心態的矛盾:「大部份人都覺得福利越多越好,但卻希望繳稅越少越好。」於是景氣不好、失業全都成了政府的責任。
裁員之外的對策
事實上,企業面臨不景氣,並不是非裁員不可。減薪、縮短工時等措施都有企業相繼採行。王安電腦面臨去年電子業大衰退的對策,就是自王安博士起,十五名最高主管率先減薪一○%。
國營會副主委王玉雲則強調,未來一年國營企業降低人事成本的方式之一,就是嚴格限制加班。經建會人力規畫處處長張丕繼則建議,全面縮短全國工時。這雖然不合中國人「勤勞」的傳統美德,卻有助提高台灣的生活品質,讓大家有更多假期可以去「享受人生」。
另外,也有企業利用不景氣,從事平時顧不及的員工訓練。台肥去年除裁員外,還送員工到北區職訓中心進行三個月的「第二專長」訓練。
若這些措施仍無法維持,企業非裁員不得生存,國營會執行長張鍾潛就認為應該在「裁員的技巧上深思熟慮」,才不會引起社會過強的反應。部份雇主建議將裁員時段拉長,分批裁 ,讓員工能有心理及行動上的準備。台化總經理室特別助理李憲寧認為,這種作法反而對企業造成一種「不是不良的壓力」,促使還留在公司的員工更「拼命」地工作。
溝通不良的後遺症
但是,台塑企業的楊兆麟卻強調,裁員的訣竅還在跟員工的「共識」。基隆中船總廠工會常務理事吳海瑞就認為,中船這次裁員有人不滿,是因為溝通不良。企業主「一廂情願」地訂出時間表及資遣條件,可能根本不是中船員工的希望。吳海瑞認為有疏漏的原因,是「作業時間太匆忙」。
社會學者陳小紅認為,光從經濟學角度來看裁員,可能沒有辦法真正找出問題的癥結。「經濟學家太理性,太追求效率,」她批評。如何從社會學的角度,來儘速調適勞資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與彼此的角色認定,應該是台灣面臨「失業」困難後的新習題。(吳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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