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滯年代,大家都寄望創新帶動新成長。根據麥肯錫調查顯示,84%的全球高階經理人認為,創新對企業成長極其重要,但94%的受訪者不滿意創新績效。
這比例大家可能都有同感,但實在沒道理。現在技術翻新速度更快、搜集與分析數據的工具更多,為什麼創新還這麼的困難?
「因為我們一直忽略了一個關鍵問題,」管理大師克里斯汀生(Clayton Christensen)指出是「顧客用那個產品做什麼」。長期以來,大家創新都把焦點放在如何改善產品、如何提升獲利、如何增加差異來創造競爭力,但是這些都不是創新成功的關鍵,而是顧客使用這個產品的用途。這也就是克里斯汀生最新的著作《創新的用途理論》。
只是回應競爭,不易成功
克里斯汀生是當代備受推崇的創新大師。他在1997年提出破壞性創新(disruptive innova-tion)理論,解開創新為何總是出人意外的顛覆市場、挑戰成熟企業之謎,被英國《經濟學人》評為史上最重要的6大管理著作——尤其被不斷面臨顛覆壓力的科技業封為圭臬,不僅英特爾創辦人葛洛夫擁抱他的理論,連賈伯斯都引用克里斯汀生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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