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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有位警員在開違規停車罰單時,看到某輛逾時停車,但擋風玻璃上夾了一張紙條,上頭寫著「(警察)開恩憐憫我吧!我昨天是走回家的。這是比較安全的選擇!」你認為,警察應該怎麼做呢?
儘管無法百分之百肯定,但合理推測,這位車主多半是前一天晚上開車時,發現自己可能因為喝了酒,不適合繼續開車,所以就把車子停在停車場自己走回家,以致逾時停車。為了避免酒駕而逾時停車,警察應該就此法外開恩嗎?
以上案例,可不是我虛構的。根據CBS新聞2017年6月12日報導,美國威斯康辛州沃索市,真的有一位警員遇到這樣的情況。由於從來沒有看過違規停車的車主寫這種求情紙條,他覺得這位車主的做法很有意思,所以最後決定只開警告單,警告車主下次不要再犯,上面還寫著「如你所請,法外開恩!」報導沒有詳述警員的決策過程,只簡單地說,他欣賞車主的老實,也喜歡車主所做的選擇(不酒醉駕車),所以就用比較幽默的方式來回應,而不是硬梆梆地執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