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財政部轉到經濟部擔任次長的王建瑄,有次向一群青年創業楷模演講,做了一個小測驗:他要求在坐的那一位自認過去完全誠實報稅的就舉手。
在一陣尷尬的笑聲中,沒有一個「楷模」舉手。
「他們只是承認一個公開的秘密,」一位有將近二十年稅務經驗的會計師毫不驚訝地說。
逃稅有多嚴重?財政部也缺乏正式統計。但有「逃稅剋星」之稱的財政部稽核組,去年抽查了三三七件個案,就發現七成有逃漏稅,補稅與罰款加起來高達二十九億台幣。
曾認財稅單位主管的一名官員推測,政府每收十元稅,最少漏一元。去年政府除煙酒公賣利益外共有三千四百億稅收,也就表示漏稅超過三百四十億元。如果連地下錢莊、無照攤販等地下經濟活動也算在內,更不止此數。
稅務行政不健全的惡果
最近經濟革新委員會推動租稅改革,為這個稅多少、那個稅若干爭辯。但是財政部長陸潤康也指出:「稅制所存在的問題,遠不如稅務行政的問題多。」
稅務行政不健全、逃漏稅和稅務風氣敗壞,三十年來一直是經濟運作的大毒瘤,不止國庫受到侵蝕,而且扭曲市場公平競爭,逃稅者擊敗誠實守法的交稅人。(見圖一)
加上稅務員索紅包得事時有所聞,稅務機關甚至政府的形象大受抨擊。曾任關政署長(現稱關政司)的王建瑄指出,許多稅務人員不敢承認是稅務員,就因為怕說穿了,「別人會瞧不起,沒面子」。
稅務行政的原始功能,就是使租稅法令圓滿施行,「但目前稅務行政的缺失,甚至已成為租稅改革的包袱,」一位離職的稅務機關主管說。
經革會一位幕僚舉例,稅務行政如果能加強到可以堵塞兩百億逃漏稅,所有稅賦合理化改革,如兩稅合一、降低低所得者稅賦等所帶來的租稅短收,都可以抵消,財政部就不致因為憂慮稅收短少而不敢改革,「減少逃漏,等於增加租稅的公平,」他說。
賦稅署長薛家椽也斷言,「沒有強而有力的稅務行政,租稅改革是空的,最少也要打折。」
五花八門的逃稅技巧
揭開稅務行政的瘡疤,實在是租稅法令有缺失與漏洞、賦稅組織人事不健全、管理者沒有決心與充分的執行技巧,以及納稅人幾十年來漠視法紀以逃稅為能事,所交織腐化而成的惡果。日常生活最常見的便是不開發票統一發票:
消費者到餐廳用餐,一定有果拿不到統一發票的經驗,有些店主甚至冷冷的說:「拿發票就要加收一成服務費。」投機取巧的商人不止不開發票,更不收發票,使進貨出貨的紀錄統統淹滅,便可以從營業稅、印花稅、貨物稅、營利事業所得稅、一直逃到個人綜合所得稅。
「管你高稅率也好,低稅率也好,我自訂的稅率是零,」一位會計師形容部份工商界客戶的心態和影響:「老實繳稅的企業,怎麼改善效率也敵不過零稅率的逃稅者。」
房地租讓也是逃漏的常用門道。典型的做法是公司大股東及負責人,以第三者名義把房舍以偏高價錢租給公司,租金虛增一百萬,應稅盈餘便少一百萬。
關係企業更可以互通有無,盈虧互補。如甲關係企業盈餘,而乙關係企業虧損,甲便可以虛列交易,填塞乙的虧損,使乙仍賠錢但甲的盈餘已減少,所得稅扁相對降低,加上他們可將交易列做「現金支付」,查也查不到。
對專查營利事業所的稅的台北國稅局審查一科來說,有公司買三、四十個勞力士錶、幾百公斤冷凍牛肉也能列入交際費,三個外勤人員每年報一百五十萬計程車費,並不是稀奇事。科長林吉昌只好歎一句:「說我們收稅的討厭,這些漏稅的人才沒良心。」
如何與國庫分帳
一旦逃稅者遇著操守不良的稅務員,更容易出現「授受俱悅」的賄賂行為,嚴重敗壞稅務風紀。
根據離任稅務員的陳述,紀律嚴重敗壞的稅務機關,不法稅務員有一種「與國庫三三分帳」的貪污公式。
假設納稅人漏稅九十萬被查獲,操守不好的稅務員便提出這種分帳方法,即稅務員拿三十萬,逃稅廠商留下三十萬,另三十萬才拿來繳庫。一位瞭解這種活動的會計師說:「稅務員和逃稅者皆大歡喜,損失的卻是國家。」
三三分帳是極端方式,至於送紅包慰勞稅務員,也只反映風氣的一端。台北市國稅局為了退紅包,甚至備有標準公函。
小店戶和攤販的營業稅也大也文章。稅法規定,每月營業額不超過二十萬的小店,營業額都由稅捐處估算並據以開徵營業稅,國稅局也是按此營業額再核定所得稅。但營業額的估算只有電費、店租等幾項簡單指標,因此,稅務員主觀判斷往往便可決定小店戶的營業額及稅負輕重。
因此很多小店戶為了套交情,逢年過節便塞個小紅包,給管區稅務員圖個方便,營業額從低估算。
「二百個小店戶,每人如果給五百,加起來就十萬啦,」一位稅務代理說:「幾乎是基層稅務人員半年的薪水。」
這種現像之所以發生,會計師朱寶奎分析,一方面是稅務風氣不好,一方面也是因為稅務法令有漏洞,造成稅務人員太多自由心證的權利,使納稅人、收稅人有作弊的機會。有或稅法規定太嚴無法公正執行,像工商界交際費的認定。
根據稅法,交易成立時支付的交際費才能免稅。換句話說,公司邀請客戶午飯談生意,若生意不成交或在三個月後才成交,午飯費用因為不在「成交時直接支付」,仍然不能免稅。
甚至成交後酬贈客戶禮物,也因為不是成交當時所支付,亦不能免稅。由於規定太嚴,怨聲四起,稽徵機關只得把法律打折實施,鬆緊之間,爭議便多,也造成賄賂的機會。
又如公司前三年共虧損五百萬,第四年盈餘六百萬,稅法規定以前的虧損可以在第四年的純益中扣除,等於只有一百萬要課稅,但必須以「會計帳冊簿據完備」為條件,「這個『據』字學問可大了,」會計師朱寶奎分析,如果公司幾千張單據中有一張出問題,也許金額只是幾千元,嚴格來說,上述免稅的優惠便可依法統統取消。
「國稅局的帳讓我去查,一樣也可以挑出小毛病,」一位資深會計師批評這類過嚴的立法,最後又免不了打折實施。
法令太繁複,也深受詬病。稅法之下有細則,細則之下有解釋令。「稅法有限,解釋令無求,」勤業會計師事務所資深稅務經理張銘江指出,解釋令之繁雜,納稅人往往無所適從。尤其是中小企業,很多連碰都不敢碰,更談不上依法確實記帳、依法繳稅。
財政部對稅法的解釋,並無固定管道向大眾公佈,些解釋令,連會計師公會都找不到。
勤業的張銘江則建議:把多如牛毛的租稅法令輸入電腦,方便納稅人和執法者隨時索閱。目前連稅務員都在抱怨法令太繁雜造成執法困難。
除了法令有漏洞外,稅務組織不健全,也降低了稅務機關的效率,尤其是租稅行政多頭馬車制度,連財政部也在詬病。
人事制度使人才喪失
目前國稅局由中央政府管轄,各縣市稅捐處則屬地方政府權力範圍,台灣省各現市的國稅(如所得稅、貨物稅等,有別於營業稅、房屋稅、契稅、屠宰等地方稅)雖然是中央委託地方代徵,稅法也是由中央釐定。
但由於地方政府有自治和收稅權,稅捐機關彼此不但人事、預算各自獨立,並且受不同層級的民意機構節制,以致中央政令難於貫徹到地方,甚至中央與地方對稅法解釋有時也互相矛盾,連表格也各有不同。嚴重的一次是某地方政府錯誤解釋稅法,使納稅人憤而要求國家賠償。
據前任賦稅部門主管透露,中央由於不能直接指揮地方稅務機關,操守不良的稅務員甚至和地方議員勾結,互相給予職務上的方便,若主管要調動這個稅務員,議員便出面擺平:「擺不平的,等著議會上見。」
人事組織上也有不合理的差異。同樣是高考及格的稅務員,由於層屬不同,待遇也有差異。例如台北縣稅捐處的科長是七職等、台北市卻是八職等、國稅局則高至九職等,而國稅局科長只管國稅,縣市的科長卻國稅與地方稅都要負責,由於權責與待遇的不公平,不但地方機構士氣受打擊,也使優秀人才視地方機構為畏途。
去年高考,五個年輕人被分發北市稅捐處,結果一個都不去報到。又由於職等差異,各地稅務員極難交流調動,時日漸久,稅務員反而和地方勢力結合。
幸而稅務行政一原化的共識已經建立,不止財政部支持,經革會也在推動成立全國稅務總局,直轄各地區分局,統一人事、政令、組織、以及租稅稽徵。
「稅務行政一元化是稅務合理化的重要前題,」經革會財稅組委員張耀東分析健全財稅制度的重要:「否則戰略錯誤,戰術是無法補救的。」
稅務一元化只改善待遇不平的現象,卻無法扭轉稅務人員待遇偏低留不住人才的缺憾。
一個大學生高考合格出任稅務員是五職等,月薪約一萬六,台北國稅局陞遷機會算是稅務機構頗理想的,但平均也得苦幹個十一年半才能晉陞六職等,拿二萬出頭的薪水。其他縣市稽徵機關從五職等升到六職等,估計平均要等十五年以上。
如果表現不夠優秀,一個大學畢業生往往便是三十年也陞不到七職等科長,月薪仍然是二萬出頭。
「如果在金融機構表現好,五年就可以陞到八職等副科長,」財政部一位官員說:「在地方稅務機關,主任秘書才有八職等,大多數的人一輩子也陞不到。」
台北市國稅局去年便有六十七人離職,新進人員也只有七十七人,有時甚至離職者多於心進。尤其男稅務員,很多都在苦讀會計師資格課程,或尋找機會跳槽金融機構,更多的是朝民間企業財務、會計部門謀出路。
受不住誘惑的,便在職務上尋外快,甚至代人做帳,向納稅人推薦會計師收取佣金等。「稅務員要貪污,時時刻刻都有機會,」一位由財稅轉到金融部門任職的官員說。
為什麼會貪污?
「人對前途沒有希望,便會搞錢,」王建瑄說:
「一旦下海,就永遠下去了。」
經革會財稅組和財政部官員則進一步建議,選擇優秀稅務員,加他一倍薪水,嚴加訓練後出任查帳員、稽核師等易受誘惑的敏感職位,並嚴加考核,每年申報財產,操守有污點的立即降級查辦。
以台北國稅局為例,一個營利事業所得稅查帳員,一年平均討回三千萬元欠稅,「人力投資下去,回收沒有問題,」科長林吉昌說。像目前台北稅捐處不到二百人卻要查十八萬家公司行號的營業稅,「根本沒法管好,」台北市稅捐處長武炳炎說。
台北國稅局長侯烈深一層指出改善稅務員待遇和稽徵制度,稅務行政效率便會提高,稅收增加,全面偏低的公教人員薪水便有改善的機會,這種投資報酬當然划算。
十五年前劉大中博士推動大規模租稅改革,親自向先總統提出改善稅務員待遇的要求,總統也批示同意了,但經過承辦部門及民意機構層層七折八扣,最後只剩微少的改善待遇,因此即使經格會建議改善稅務員待遇,結果也不樂觀。
雖然客觀環境有諸多限制,有心人仍然可以在既定條件下帶動突破,高雄及台北國稅局的改制便受到財稅專家讚賞。
高雄國稅局成立以前,各稽徵機構都是一科管一種稅目,承辦稅務員把手上個案由頭辦到底,只要稅務員有心,納稅人願意,很容易會出現「賄賂行為」。但高雄國稅局成立,首任局長張耀東便在當年賦稅署長金唯信、財政部長張繼正全力支持下實施功能編組,把稽徵過程分割為徵收、審查、稽核、法務等多段,每段由不同部門處理,一方面培養專精的稽徵技術,而且不同部門有橫向牽制作用,「稅務員便不在能隻手遮天,」台北國稅局的林吉昌分析。
當時局長張耀東甚至進一步把監察制度溶入稽徵過程,先從調查局調來一批有隱密辦公室與身份姓名的「外勤監察員」,並在局內佈下眼線,嚴密查探貪污行為,甚至以電話監聽以至閉路電視管制查帳活動,果然就揭發了幾宗廠商在帳埠夾帶紅包行賄的罪行。「我們不是不尊重員工,而是希望端正稅風,打響國稅局的招牌,使國稅局員工在外面抬起頭來受納稅人尊重,」現任國庫署長張耀東曾說。
當時高雄國稅局為加強服務,又創辦了免費稅務查詢電話,選擇口齒清晰的大學畢業生協助納稅人解答疑難,甚至每一位員工都要實習接電話技巧,把「國稅局,你好」,說得親切動聽,並由專人電話考核,又制定標準作業手冊,所有員工的工作和責任都清楚釐列,很快,高雄國稅局便獲得行政院頒發便民服務獎。
大魄力小技巧的魔力
有些慣於逃稅的廠商,甚至由高雄市遷到高雄縣,躲避張耀東整肅記律的旋風,一家國營事業過去受不了稅務員打秋風而打算遷廠的,反而因國稅局服務的改善而安頓下來。
由於成績優異,民國七十年,張耀東再被召到台北整頓台北國稅局,制度主要沿襲高雄,並進一步把風評不佳的稅務員都調離敏感職位,「很多人被斷了財路,七十一年便有上百人離職,」協助推動改革的主管回憶。
一位廠商形容,改制前的國稅局可以在辦公室內談紅包價碼。改制後,報稅有漏洞者最好公文進國稅及以前就擺平它,否則一進國稅局,就向進了財政部稽核組一樣,狠難挽回。一位會計師說:「送不了紅包,商戶便抱怨稅負加重了。」
「即使租稅制度有缺失,把行政服務做好,缺失的遺害也會減到最輕,」一為當年推動革新的官員特別強調方法十分重要:「執法者的決心和上級的支持也是少不了的。」
像目前稅務人員服務獎懲辦法,本來就規定稅務員必須申報本人及親屬的財產,以嚇阻貪污。但實際情況是財產申報了,卻沒有人查核追蹤,「再好的制度,這樣也等於名存實亡,」一位財稅人事主管說。
一位跑財政部新聞的記者也認為,操守清廉的稅務員大多都是獨善其身,不貪污,但能推動制度,從而影響別人,端正稅風的實在太少。
租稅改革的關鍵
會計師陳秋芳另外建議兩個外國都在用、而且相當成功的工具。政府可以立法規定若干金額以上的交易必須用支票,則交易過程與資金流動便可透過查核支票記錄進行;另一方面強制推廣收銀機,資料由財稅資廖中心大電腦整理,並且健全會計制度,「工商界進出貨交易都扣得住,要逃稅,做假帳就很難了,」陳秋芳說。
正當經革會緊鑼密鼓研擬各種改革方案之際,翻開劉大中博士等十五年前耗時兩年、耗費兩億的賦稅改革報告,許多原責至今仍然適用,尤其是關於稅務行政方面:
「稅制及稅法本身如有重要缺失,稅務行政自難完善;但即使稅法及稅制極為完善,如無健全之稅務行政系統、現代科學化之執行方法、及素質良好之稅務人員,則完善之稅法仍不能發揮其應有之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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