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的力量,來自於能隨時得到任何需要資訊。在價格極度透明的市場裡,消費者稱王。這個趨勢,對企業帶來重大衝擊,有人恐懼威脅,有人興奮擁抱。對某些品牌而言,消費者的選擇大幅增加,不但無損品牌價值,反而更添優勢。隨著舊的產業區隔逐步崩解,在一個行業建立的品牌知名度,有助於進入另一個行業。例如,蘋果電腦運用iPod,從新力手中搶下隨身聽的市場。星巴克在咖啡店裡裝設CD燒錄設備,預計將給音樂產業帶來震撼。戴爾也正從電腦產業轉進消費性電子業。
「消費者的信心及成熟度,常令我嘆為觀止,」戴爾電腦的行銷長麥可.喬治表示。戴爾在個人電腦業異軍突起,靠的是跳過零售商,直接販售產品給消費者。麥可.喬治發現,只要戴爾在網站上一更動價格,消費者的購買模式立即跟著改變,「這顯示人們勤做功課,資訊豐富。」
購車的方式也因而逐步改變中。福特汽車的美國顧客,有八○%在踏入展示間之前,早已上網做好功課,清楚掌握經銷商的庫存、自己想買的車款及願意付的價格。同樣地,博思企管顧問公司(Booz Allen Hamilton)的約翰.弗烈林修森指出,超過四分之三的美國行動電話消費者,在採購之前會先上網搜尋資料。
去中間化 正在悄悄進行
消費者的力量愈來愈大,行銷、廣告、公關公司,該如何促銷產品、打動顧客?靠廣告收入維生的媒體,又該如何掌握愈來愈難捉摸的閱聽大眾?「去中間化」——中間人逐步被淘汰的過程——似乎已在悄悄進行。美國三大電視網將未來賭在併購有線電視頻道;廣告公司則進行重組,希望以規模取勝。全球四大廣告集團已然成形:美國的Omnicom和Interpublic、法國的Publicis以及英國的WPP。它們有點類似過去垂直整合的廣告巨人,不同的是,現在集團旗下的公司各自獨立運作,針對客戶特殊的需求,提供專業的行銷服務。
「廣告業還是會像過去一樣,蓬勃發展。不同的是,現在廣告的定義比以前寬廣許多,也有更多新的方法來爭取消費者,」隸屬WPP的奧美廣告全球總裁夏蘭澤(Shelly Lazarus)說。「過去,我們不斷對市場灌輸創意,然後檢視廣告效果,」Interpublic旗下的行銷老手霍華.卓瑞福特指出,「這種方法不再管用了。現在我們面對的,是資訊充足的消費者,他們對產品資訊的取得,有絕對的主控權。」
一些擁有全球最大廣告預算的公司,已開始尋找吸引消費者注意力的新方法。寶鹼全球行銷主管吉姆.史丁格認為,廣告業擁抱新媒體的能力,只有「丙下」。麥當勞行銷長賴瑞.萊特則直言,「大眾行銷的時代,已經結束。」
消費者用盡方法避開廣告
不過,大量零售卻方興未艾。超級市場佔消費者支出的比重,不斷提高,而且消費品目繁多,不限於雜貨。沃爾瑪百貨就有愈來愈多的客戶,先上網查看各種商品資訊之後,再到店裡購買。「這個新發展對我們有利,因為我們是價格領導者,」沃爾瑪執行長李.史考特說,「我們和消費者的力量同時增強了。」
對消費者而言,他們一點也不在乎行銷機制,只是非常高興能夠有更多的選擇。現在哪家企業讓他們不滿意,他們可以立即轉身離開,到別的地方去買。
過去五十年來,消費者即不斷反映他們不信任廣告。佛瑞斯特研究機構的艾立克.史密特指出,現在消費者對廣告的看法,更形負面。人們用盡各種方法來避開廣告,例如,在網路瀏覽器上加裝彈跳式廣告阻擋功能、用數位錄影機(DVR)錄下電視節目以跳掉廣告。
佛瑞斯特發現,DVR使用者觀看的電視節目中,有六○%是錄影下來的,而其中有九二%跳掉廣告。佛瑞斯特估計,到二○○八年底前,美國將有三千六百萬個家庭使用DVR。屆時,如果電視產業無法抓住觀眾,每年六百億美元的電視廣告費用,將會轉到別的地方去。
目前,廣告支出似乎還沒有山雨欲來的跡象。廣告業正從二○○一年科技泡沫破裂後的衰退中,強力反彈。根據ZenithOptimedia的估計,全球主流媒體及網路的廣告支出,在二○○四年成長了七%,達三七○○億美元。
但支出的分配,卻持續改變中。根據TNS媒體情報公司的研究,在美國,廣告金額成長最快的,是網際網路、西班牙語電視台,以及有線電視。
而且有愈來愈多的廣告預算,從電視、廣播、印刷等主流媒體,轉到新媒體及其他的促銷管道,如郵寄傳單(DM)、公關、促銷活動、贊助活動及置入性行銷等。這些所謂「非大眾媒體」(below-the-line)廣告及行銷的金額,早已超過傳統陳列式廣告的兩倍。而二者合計的總金額,據WPP的估計,去年超過一兆美元。
相較之下,美國去年一百億美元的網路廣告支出,顯得微不足道。但根據互動廣告協會及PwC的研究,這比二○○三年成長了三二%,而且成長持續加速中。因此有人估計,今年線上廣告市場,可望倍增。做為廣告媒體,網路也比以前成熟許多,不再只有橫幅及彈跳式廣告。譬如搜尋式廣告,企業買下一些「字」,一旦有人用這些字在Google或雅虎等網站上進行搜尋,這家公司的網站連結就會和搜尋結果一起出現。廣告商只在有人連結上網才付費。現在Google已開始有廣告代理的架式,為客戶在其他的網站上放置文字廣告,再和網站所有人分享營收。Google有軟體來過濾網站,以確保廣告與網站的內容相關。
「媒體多用」現象帶來大衝擊
下一個網路大商機,很可能是地方搜尋。微軟的MSN網站,計劃提供各地商店的詳細資料,並附上地圖。亞馬遜的新搜尋引擎A9,有個叫做「街景」的功能,上有街道的照片及各家店舖的外觀,所以即使你忘了某家餐廳的名字,也能從照片上認出來。
網路的使用日益普及,更加速了某些消費行為的改變。例如,消費者花在各種媒體上的時間,愈來愈多——在美國,平均每人每天要花十個小時。紐約的媒體商業銀行Veronis Suhler Stevenson(VSS)估計,到二○○八年前,會增加到十一個小時。VSS總經理詹姆士.陸德福認為,這肇因於「媒體多用」現象——消費者在同一時間使用不同的媒體。「這對廣告商及程式設計師造成很大的衝擊,」陸德福指出,「過去,他們搶著讓消費者打開電視。現在,電視是開著的,但廣告商必須和電腦螢幕、雜誌或iPod爭搶消費者的注意力。」
這迫使廣告商不只要慎選媒體,更要考慮當廣告出現時,消費者可能正在做什麼。新力電子行銷長西田富士夫表示,過去在日本,廠商有把握在八點到十點之間,最高可以有九○%的目標消費者正在看電視。但現在,可能只有七○%在看電視,而六○%在上網,其中有很多人兩項同時進行。廣告商可以和新力一樣,利用這個現象,在電視廣告裡鼓勵消費者造訪公司的網站。
早已從線上書店演變為大量零售商的亞馬遜,則採取行為目標設定——根據顧客過去的採購行為,向顧客建議他們可能會喜歡的商品。亞馬遜執行長傑夫.貝佐斯,早就發現網路上透明的價格及商品資訊,使人們可以在任何地方採購。要抓住顧客,必須要讓採購變得很簡單。亞馬遜現在是許多公司的零售店,顧客不但可以看到廣告宣傳,更能看到其他顧客對商品的評語。
鼓動型消費者 最有價值
對某些企業而言,這實在太恐怖了,等於是公開顧客關係檔案,祈禱人們會為你說好話。當然,企業可以透過廣告及公關,試圖控制一切與公司相關的言論或文章。但現在,透過網路搜尋,所有的醜聞都會曝光,尤其是來自新聞群組、部落格及「podcasting」(個人自製的收聽節目,供人下載到iPod等MP3設備)的評論。這些評論,不能等閒視之,微軟就冒著產品可能被狠批的危險,雇用了自己的部落格名流羅伯特.史考柏。
這是個明智之舉。消費產品行銷專家潘蜜拉.泰伯特表示,企業對行銷訊息的控制愈少,可信度就愈高。上奇廣告(Saatchi & Saatchi)執行長凱文.羅伯特指出,行銷部門必須接受,擁有品牌的不再是他們,而是產品的使用者。而對品牌最有價值的使用者,是所謂的「鼓動型消費者」,他們和公司及產品有密切的關係,且不一定是其他公司的人。
有些成功地為企業製造最被人談論、最多免費公關活動的人,正是公司的領導人。例如維京集團的總裁李察.布朗森,就等於是公司的品牌代言人。他旗下的企業,不論是音樂、航空還是太空旅行,一推出就有極高的消費者辨識度。
消費者勢力的崛起,在三個產業最為明顯:包裝商品、消費性電子及汽車業。在這三個截然不同的行業裡,消費者的影響力與日俱增。隨著商品價格上揚,消費者花費更多的時間及精力思考要買哪家公司的哪項產品。爭奪消費者注意力及金錢的戰爭,就從超級市場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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