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說三個故事,就這樣。
第一個故事跟小事情所帶來的影響有關。
我進入李德大學六個月後就休學了,然後在真正離開學校之前旁聽了一年半的時間。我為什麼要休學?
我在十七歲時天真的選擇了和史丹佛學費一樣昂貴的李德大學。我的父母都是勞工階級,他們省下來的錢都拿來付我的學費。
六個月之後,我看不出上大學的意義何在。我不知道自己想做什麼,也不認為大學可以幫助我想清楚這件事,而我卻在這花光父母畢生的積蓄。因此,我決定休學,並且相信一切都不會有問題。當時我的確很提心吊膽,但現在回過頭看,這是我做過最好的決定之一。
這並不是浪漫的事,我沒有宿舍可住,必須拿可樂瓶子去退才有錢買飯吃,每個禮拜天晚上還得走上七英哩的路到城外的一家教堂,才能吃上一頓好的。然而,當時我跟著好奇心與直覺前進所帶來的挫敗,事後卻成了無價之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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