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台灣與許多國家一樣,都面臨醫療系統改革的問題。你比較各國以及對台灣的研究,台灣的醫療與健保體系出了什麼問題?
答:首先,台灣應該驕傲地肯定自己,十多年前就開始全國性醫療保險制度,而且相當公平,幾乎每個人都能使用到不錯的醫療照護。
台灣健保最大的問題是依職業別決定個人負擔,農夫、老師或自營業者有不同標準。如果政府負擔七○%,那麼每位民眾都該負擔三○%。
如果要變動負擔標準,也不應依職業別,而該依照收入,高收入者負擔多一點,低收入者負擔少一點,不是依據工作。
台灣真正的問題不在保險,而在提供醫療服務的系統。
只有全國性保險是不夠的,那只是良好醫療照護的起點。醫療照護的核心是提升價值,台灣提供醫療照護的系統沒有提供出好的品質,沒有創造出好的價值。
台灣跟很多其他國家一樣,醫療照護系統是環繞著各專業組織起來,彼此間沒有很好的整合和資訊流通。
在台灣,醫生平均只花三分鐘看一位病人。病人進去又出來,進去又出來,每個人一年看病超過十五次,卻沒有效果。
哪位醫生喜歡看病人只看三分鐘?哪個病人喜歡接受醫療照護?病人要的是健康。病人不斷回到醫院的唯一原因,是因為沒有變得健康。台灣必須創造不同的醫療照護架構,幫醫師以不同的方式來執業。
民眾也有責任。病人對醫療的知識不足、參與度不高,病人太相信醫生,不覺得自己應該要了解、要主動參與照護過程和討論。
台灣也缺乏衡量醫療結果的指標。台灣的醫療做的是「無米之炊」,醫生、病人、政府都不知道醫療產出或健康成果如何,也不知道怎麼改善。相較於台灣電子化的程度,這是相對落後的。
確保資訊系統互通
台灣必須運用資訊科技、訂定標準、建立制度,確保資訊系統能夠互通。每個民眾都有電子病歷,整合記錄每項測試和治療,每個醫療院所和病人都能取得紀錄。
台灣的醫療照護系統非常破碎,太多小醫院,而且大家提供一模一樣的服務,達不到足夠的量來支持一支專門的團隊,把一項服務做好。
台灣沒有好好利用基層照護做為健康照護的第一站。在台灣,每個人都可以直接去各種醫療院所,沒有家庭醫師等基層照護人員提供諮詢和建議。
應該鼓勵基層照護的醫生成為健康管理者,讓他們做轉介,這比讓病人自行到處就醫來得好。
問:保險制度與醫療關係密切。全民健保是我們好的開始,但是台灣的健保制度瀕臨破產,你認為是管理或設計上出了什麼問題嗎?有什麼其他較好的模式可參考嗎?
答:台灣選擇由政府當保險人,醫療院所做為醫療服務提供者,中間沒有別的層級。但在很多國家,政府和醫療院所間有其他層級,還有醫療保險單位。
舉例來說,德國有全民健康保險制度,所有國民都可以使用,但這樣的制度是透過醫療保險單位來執行。德國不直接付錢給醫生,而是把錢放進醫療保險單位,由保險單位支付醫生。這樣的醫療保險制度能做到除了收錢給錢以外的事情,醫生能收集整合醫療紀錄,給病人建議或教育,提供給病人全面性的觀照。
傳統上,醫療保險制度是一個比較偏重財務的機構,功能只有付錢。現在比較先進的醫療保險也開始雇用醫生、護士,當病人患了複雜的疾病,有護士等醫療背景的人就可以擔任專案經理,病人能隨時打電話給護士,護士也會幫忙確認病人到正確的地方就醫等。這樣的設計能避免醫療重複和錯誤,是新的思考方式。
我認為台灣的中央健保局與其只做付錢的機構,也能開始考慮為病人提供協助和建議。
問:你長期研究競爭力與進步。我們可以用競爭力的架構,來檢視醫療產業、提升醫療品質嗎?
答:很多國家的醫療照護都有競爭,但不幸的是,這些競爭,例如爭奪病人等,都無法增進帶給病患的價值,包含台灣在內。
一般而言,競爭是改善產業結構與創新的強大動力。但在醫療照護領域,有競爭,卻看不到結構改變、看不到創新。
醫療照護的競爭出了什麼問題?這是我一開始對醫療照護感興趣的原因。在醫療照護裡,競爭似乎起不了作用,原因是,這些競爭與提供病人的價值不一致,換句話說,醫療照護提供者的成功,並不等同病人的成功。
現在醫療照護系統中有很多「壞競爭」。壞競爭是「零和」競爭,無法創造價值,只分割價值,從一個人身上轉移到另一個人。
舉例來說,如果我們的醫療保險制度對醫生加壓,降低給他們的支付,這樣的做法只意味著醫療保險制度的錢變多了一點,醫生變窮了一點,還是無法創造價值。或者改變民眾和政府負擔保費的比例,民眾多繳一點,也只是把負擔從政府轉到民眾身上罷了。
我們的系統中充滿了這樣零和的競爭,系統中的成員不停彼此對抗,大家都在搶食大餅。
問:什麼是好的競爭?還是醫療系統有不同的競爭思考?
答:應該要的競爭,是要提升價值。以價值為本的競爭,就是結果的競爭,要提升每塊錢換得的健康結果的競爭。能做到這樣,就是雙贏競爭。
我們應該要衡量價值,衡量照護的成果,醫生應該要論成果計酬,而不是以門診量或是手術量來計酬。
要衡量成果,就要衡量照護週期中的產出,以及為達這個產出的所有費用,才是驅動提升價值的重要力量。這包括必須持續追蹤照護的成果、照護的過程,還要正確衡量照護的花費。現在醫療院所很少知道真正花了多少錢。
資訊科技會讓這些變成可能。而為了有效地使用資訊科技,我們必須要對每項疾病、每項治療,訂出共通的定義。要整合醫療照護,資訊科技就變得很重要。
病人要能選擇真正提供優良服務、良好健康結果的醫療院所。讓愈來愈多人接受最優良的醫療服務提供者的治療,這樣系統的價值就會提升。
政府能使改革更容易
問:要改善醫療品質,涉及整個體系。政府在其中應該扮演什麼角色?
答:很多改革是不需要等待政府,在台灣也一樣。不過,政府如果參與訂定好規則,改革會更容易。例如,政府能要求將衡量健康成果訂為強制性要求、訂定支付價格、訂定IT標準、確保醫療照護系統的競爭是公開的等。
其實,醫療照護的改革對企業也很重要。我們發現即便在有全國性保險的國家,企業也很關心醫療照護制度,因為員工健康不佳的代價很昂貴,員工可能會因此在工作犯錯,或者必須請假去看醫生。不良健康的代價往往高過提供醫療保險的好幾倍。
因此,世界各國的雇主都愈來愈主動鼓勵員工進行基本健康照護、接受篩檢、好好管理健康、接受更多健康知識。很多企業提供健康計劃、運動計劃、內部的健康診所等,積極協助員工增進健康。
這是很好的發展,企業也會影響制度的發展。如果企業開始重視「價值」,就會帶給政府壓力,讓政府做該做的改革。
台灣有很先進的醫療科學,有很優秀的醫生;台灣沒有理由不能在提供醫療照護的這部份成為領導者,就如同台灣在實施全國性保險制度上,是很領先的。
我期待在台灣能夠啟動改變。沒有理由台灣不能成為創新者、領先者,為世界各國定下標準。(吳韻儀、謝明玲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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