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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不再腥風血雨 不用追究誰錯得多,富國離婚如何漸趨平和?

過往,離婚經常鬧得風風雨雨,原本就不合的雙方在為了離婚上法庭攻防之後,更是成了仇家。現在富裕國家透過多年來的制度改革,終於讓離婚變得較為便宜、迅速與平和,減輕雙方與孩子的痛苦,也給走散了的家庭以新型態相聚的可能。

離婚-和平-協議-小孩-家庭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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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裕國家處理離婚的方式,愈來愈像是在處理感情問題而非法律問題。離婚,未必要經過激烈的法律攻防,其他選項日益普及,許多國家甚至不要求決定離婚的夫妻非得算出誰錯得比較多。這樣的做法讓離婚過程對夫妻與孩子而言,都不如過去痛苦。

2022年4月起,英格蘭與威爾斯地區的夫妻就不需要再互相指控對方錯在哪裡,也不必分居三到五年就可以申請離婚,加速離婚流程。過去,其中一方必須控訴另一方行為不當、外遇或拋棄。2019年,英格蘭與威爾斯54%的離婚案件都因外遇或不當行為獲得法院判離。

瑞士1915年起就不需要再指控某一方的錯誤。澳洲1975年。加州1969年當先鋒,到了2010年全美都取消了這類設定。

這樣的趨勢在其他地方也快速推進。在「誰都沒錯」(no-fault)的地方,國家不需要知道為什麼婚姻劃上句點。許多不需要一方有錯也能離婚的國家,夫妻可以共同訴請離婚。英國律師伍德曼(Samantha Woodham)表示,「這件事情對心理的影響甚鉅。」結束指責遊戲意味著夫妻步上離婚這條路時,不再需要懷抱惡意。

1990年起,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38個成員國中,至少有30個簡化了離婚流程,提供夫妻訴訟以外的多種離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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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接受調解的夫妻,在中立裁判的協助下尋求共識。在挪威和澳洲,大部分有小孩的夫妻,都必須至少先嘗試調解才能上法庭。英國夫婦除非有家暴情事,否則都必須先聽過調解相關資訊才能訴請離婚。

「合作離婚」(collaborative divorce)是另一種選擇。雙方各自聘請律師,但是簽署協議表示不會上法庭。如果未能達成協議,就必須再找新的律師。如此一來,雙方都會想盡可能談出結果。

澳洲一再努力要讓離婚過程不那麼苦澀。2006年,澳洲政府出資設立「家庭關係中心」(family relationship centers),大部分由慈善機構經營,提供免費或低價的調解服務。這些機構也會幫助各個家庭適應新生活。父母上課,了解離婚對孩子可能造成哪些影響。無所適從的父親甚至可以來這裡上廚藝課。家庭關係中心開始成為法院外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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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也投入其中。荷商DivorceHotel在多國設有據點,讓準備離婚的夫妻在接受調解的期間住在高級飯店裡,休息時間可以去按摩或打高爾夫球。另一間公司Over Easy則是提供美國夫妻線上法律諮詢服務,協助填寫表單,指導共同撫養、離婚後改姓相關事宜。

有些律師事務所主打同時為離婚雙方服務,而非單純服務興訟方。這種做法在法國、義大利、荷蘭很常見。在對抗制的訴訟體制中,律師花費大量時間與精力探知對方的底細並相互爭論。夫妻向同一間律師事務所諮詢時,類似衝突會變得不那麼激烈。

相較於法官強制執行的協議,離婚雙方通常比較願意遵循自願簽署的協議。澳洲設立家庭關係中心的五年後,為了小孩相關的爭議鬧上法庭的案件數減少了32%。中心設立前,有小孩的離婚夫妻中高達32%與前任關係「劍拔弩張或令人畏懼」。3年後,這個比率下降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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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模式也可以省錢。治療師和調解員通常比律師便宜,聘僱單一團隊也比兩個團隊費用低。相互對抗的離婚制度中,律師通常以小時計費,變相提供拖延時程的動機。相形之下,非對抗制的案子通常是採固定價格計費。

在沒有小孩的情況下,金錢通常是爭執重點。現在,這類案子也較過去來得平和。1960年代,美國離婚夫妻中約有四分之一牽涉贍養費,現在只剩10%。1990年到中期到2000年中期這段期間,瑞士離婚案件中一方須支付贍養費的比率從二分之一降到三分之一。德國與部份美國州的贍養費支付期間設有上限。英國雖然還是可以判定贍養費無限期支付,但這類案子愈來愈少。

北歐國家已經幾乎不再要求其中一方支付贍養費,背後的假設是性別平等下,雙方都有能力養活自己。西方世界的法官更傾向確保雙方離得乾淨。

撫養小孩新型態

離婚後撫養小孩也出現了新的型態。許多家庭選擇「鳥巢式」離婚:小孩固定住在同一個家中,由父母搬移,就像小鳥回巢顧蛋一樣。夫妻可能還會共同持有一戶公寓,讓非輪值的那一方可以居住。

以前,離婚後父親較少花時間陪伴孩子,現在陪伴的時間與日俱增。1980年代的瑞典,只有1%的孩子在父母離異後,與雙方都有固定的同住時間,大部分的孩子都是與母親同住。現在高達4成的孩子兩邊都有同住的時間。其他富裕國家也出現類似趨勢。父親取得監護權愈來愈常見。甚至有室內設計公司專門為這類夫妻設計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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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瑞典和美國部份州的法令要求法官必須考慮將監護時間對半切。這其實反映了文化轉變,現在很多媽媽也會在外工作,養育孩子的父親也較過去來得多。但是,共同監護並不容易。什麼東西都要買兩組成本很高,夫妻還得在同一座城市找到工作,通常只有較有錢、教育程度高的夫婦可以做到。

不管在哪裡,離婚往往充滿淚水、悔恨與惡言。但是,法律制度不再介入咎責並加速離婚流程,讓離婚變得更為便宜而不必再爭鋒相對,絕對有助於消弭離婚的沉重感,對夾在中間的孩子而言更是如此。

(本文由「經濟學人」獨家授權轉載)

關於作者 經濟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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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是一份英國的英文新聞週報,是一本涉及全球政治、經濟、文化、科技等多方面事務的綜合性新聞評論刊物,著重於對這些議題提供深入的分析和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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