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年齡都應該做你常時想做的事情。但是你做會一件事情之後,為什麼要一直做呢?到底是為了什麼?所以一定要不斷學新的、自己有興趣的東西。
即使五十五、五十七歲開始有一個才華,勝過一生沒有才華,或者到了五十七歲還在說自己沒有才華來得好。
人要學習一個東西,即使三年不成,七年也會成。這理指你真正有興趣的事情,而不是這個社會、你的老師、你的老闆要你做的事情。
生命的每一個階段,不見得要放下你自己的生活,你可能還是可以停留在原來的地方。「不要完全敬業」,老闆交代的事情,可能做八成就夠了。原因是有很多工作不是員工做不好,而是老闆把工作弄砸了。所以有時候你做得愈好,愈可能把事情做砸都有可能。
人生只要八全八美就好,要留兩成可以再改善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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