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傳統教育,總相信「嚴師出高徒」,所以「罰多賞少」似乎是長期以來台灣教育制度的定調。
國中時我遇過一個班導師,不僅每個禮拜、每個學期做排名,每週都還會把班上的學生按照名次重新安排一次座位。最榮譽的就是正對著講桌的「中間排」,是班上前七名,其他學生會依排名的次序逐漸往兩邊坐。被擠出「中間排」的「好學生」為了「雪恥」,一整個星期都會瘋了般不吃不喝不睡拚命讀書,老師也會用冷嘲熱諷做為激勵的方式。至於老是被「流放」到窗邊的「壞學生」,上學的每一天都是一場羞辱,久而久之自暴自棄,冬天蓋著外套埋頭大睡,至少不用面對屈辱的現實,對於學習自然也就失去了興趣。回頭想想,還真是殘忍。
隨著時代改變,教育觀念的變化,以及少子化造成對孩子的寵慣溺愛,「賞多罰少」現在又成了主流。比如我搬到美國東岸波士頓後,發現當地的幼兒園、小學基本上沒有考試,也因此不會給學生排名,但是老師會根據每個小孩的特長,哪方面突出或是有較強興趣,就給他那個獎狀,總是人人有獎,目的是讓學生從小培養對自己的自信心,產生學習興趣,是個有賞無罰的教育環境。
但是近年來,也有人對於美國公立學校學習成績普遍太差進行檢討,解決方法並不是引入罰則,而是開始給予更大的獎勵,也就是以「獎金制度」作為教育改革的核心。這種獎金制度跟國內許多父母在家裡用獎金「賄賂」孩子考高分的方式有些類似,不過是正式的在學校對學業表現不佳的學區的學生進行。
獎金真的可以幫助提升成績嗎?
這個計畫由哈佛大學的經濟學教授佛萊爾(Roland Fryer Jr.)發起,他相信獎金制度可能可以幫助大都市中貧民區的孩子,因此在基金會的支持下,開始在美國幾個最大的學區裡實驗他的想法。從2007年開始,他的計畫付出了630萬美元給261個都會區學校的學生,其中大都是來自低收入的非裔及西語系人口家庭。
舉例來說,在華盛頓特區的學校,中學學生只要全勤、行為良好或交作業,學校就會給現金獎勵。認真的學生每兩個星期就可以得到100美元之多。一般學生每兩週可以得到約40美元的現金,整個學年可以得到530多美元。
紐約市參與這項計畫的學校,會發給在標準測驗中成績優良的四年級學生25美元。七年級學生每次考試可得到50美元,而每個七年級學生平均可以得到總金額230多美元。
芝加哥的學校則提供九年級學生成績優良獎學金:拿A可得50美元、拿B可得35美元、拿C可得20美元。最頂尖的學生,一學年可以拿到將近2,000美元,相當可觀。
至於德州達拉斯的小學二年級學生,只要看完一本書,在電腦上作完一份試題,證明他們真的看過那本書,學校就會付他們2美元現金。
但是事實證明,獎金並沒有改進學生的學業成績。獎金唯一產生效果的是每讀一本書就可拿到2美元的小朋友,他們在一年內成為閱讀能力最好的學生。
這個計畫也引起了不少亟欲改革教育成效的學校仿效,其中有獎金方案是以教師為對象的。比如奈許維爾地區有一個民間資助的獎勵計畫,若中學數學教師能改善學生的數學成績,就可得到最高達15,000美元的獎金。雖然獎金可觀,但是事實證明對學生的數學成績一點正面影響也沒有,卻改變了教師和學生之間的關係,因為拿不到獎金的數學老師,突然意識到班級裡的孩子們,就是擋著他財路的罪魁禍首!針對這種賞金制度的教育改革,《時代雜誌》還曾經做了一個封面專題,標題直率地寫著:「學校應該賄賂孩子嗎?」
這種有賞無罰的教育制度效果不彰,這幾年又帶起了一波學校是否應該要回到嚴格懲戒孩子的教育討論,台灣也是這股風潮當中的一員。
從先秦兵法到阿德勒的賞罰觀念
作為一個經常以哲學思考進行教師培訓的顧問,在國際上目睹這一波一波對於賞罰的潮流來來去去,沒有一個定論,我聯想到的是春秋末期齊國一個著名的軍事家田穰苴。雖然由於年代久遠,事跡流傳不多,現代人對他的名字不熟悉,但他的著作《司馬法》卻對軍事思想影響巨大,尤其在《天子之義》篇,綜論軍事教育的各種法則,裡面有一段論述軍中賞罰的起源:
有虞氏不賞不罰,而民可用,至德也。夏賞而不罰,至教也。殷罰而不賞,至威也。周以賞罰,德衰也。
意思是說,夏代只用賞而不用罰,於是有良好的教育。商代只用罰,而不用賞,於是有了強大的威勢。周代賞罰並用,這就是道德已經衰敗了。但是在虞舜時代,不用賞也不用罰,民眾都能聽他使用,於是有了高尚的道德。
有趣的是,將近3,000年後,來自奧地利維也納的個體心理學派的創始人阿德勒,他的心理學課程也不約而同的鼓吹「不獎賞、不懲罰」的教養方式。
從軍事到教育,賞都可以達到「教導」的目的,而罰則可以達到「威嚇」的目的,但是使用賞和罰,都只會培養出不在乎道德的下一代,為了得到讚美而擠進「中間排」,或是為了逃避責罵、受到「不准打遊戲」的懲罰而不擇手段。身為家長或教育者,必須捫心自問:難道這真的是我們要的教育嗎?
一旦使用賞罰的模式來進行教養,就像把孩子當成馬戲團裡的動物來訓練一樣,賞罰成了制約,讀完書才能吃點心,考高分才能玩手機,這究竟跟學習的本質有什麼關係呢?在賞罰之下的教育,要如何才能夠培養出對學習的熱情?賞罰或許短時間見效,但長期下來會發生什麼事?
「如果不能打遊戲,那活著還有什麼意思?不如死了算了!」
「原來像媽媽那樣生氣的大吼、抓住別人的弱點,就可以讓別人聽話。下回我也要用這個方法對付媽媽。」
馬戲團發生反抗的獅子咬死馴獸師、憂鬱的大象不吃不喝而死等情況,不也時有所聞嗎?人和所有動物都一樣,一旦意識到自己被質疑、被攻擊,本能的反應便是使盡全部力氣防衛,無暇多想其他,原本正在形成的康德所謂的「人格性」(personality),就會退回到本能的「動物性」(animality),也因此距離下一階段的「人性」(humanity)就更遠了。
這也解釋了為什麼阿德勒會建議家長使用更靠近人性光輝的「賦予勇氣」來取代動物性的賞罰,讓孩子用自由意志去選擇做該做的事,不做不該做的事。「自由意志」的選擇,不能也不應該依賴外在的薄弱的、可變性強的利益或威嚇因素。
比起賞罰,不如讓孩子得到充分的休息
我試著想像,如果在我小時候的班級裡,拿掉了「中間排」這種對好學生和壞學生的賞罰,會怎麼樣?或許,當時覺得班級裡「大家都是我的競爭者」這種灰暗的想法,或許就會變成「大家都是我的夥伴」,而「我不夠好」的自我厭惡,或許就會變成「我有能力」的自我認知。
虞舜知道如何不賞不罰來帶兵,但是三千年後的我們,知道如何用不賞不罰來教孩子嗎?
有意思的是,田穰苴在《天子之義》篇最後提出,要讓服役的士卒得到充分休息,並且說這是以仁為本的戰爭觀的一個重要面向。但是家長真的允許孩子得到充分的休息嗎?還是為了學習,孩子長時間處在睡不飽的疲倦狀態?
2022年,美國加州將成為美國第一個把大部份公立學校上學時間往後延的州。即將生效的新法令,要求公立初中的上學時間不得早於上午8時,高中不得早於8點30分。而從 2016 年秋季開始,美國西雅圖市政府就已經和公立學校合作,將國、高中上學時間延後 55 分鐘,從早上 7 點 50 分到校,調晚將近1小時,改為 8 點 45 分前到校,希望藉此幫助青少年在課業、健康有更好的表現。
不意外的,這項政策的批評者,主要反對的原因是「改變上學時間,會讓必須早起上班的父母很為難」。但是這只更進一步暴露了許多傳統父母以自我為中心的教養心態。
如果問我的意見,我會說不用想太多,與其整天想著怎麼賞罰孩子,還不如讓他們睡飽!
(本文轉載自「獨立評論@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