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反傾銷。
十月二十二日,美商美光(Micron)公司指控我國輸美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傾銷。
這是繼四月我國輸美靜態隨機存取記憶體(SRAM)終判傾銷以來,半導體業界的第二次大地震。
除了半導體,五月份,我國不鏽鋼粗線材遭美國終判傾銷。六月份,我國不鏽鋼捲片又遭美國反傾銷調查。
緊接著,八月份,我國輸歐盟自行車也被初判傾銷。十月份,又聽說美國擬控訴我國熱軋捲板傾銷。
面對接踵而來的反傾銷指控,一般消費者,可能覺得不痛不癢,但對國內相關廠商來說,簡直怵目驚心。
一九八九年我國人造纖維毛衣被美國控訴傾銷,業者最後在纏訟五年半,花費上億元訴訟費用後,雖然勝訴,但卻元氣大傷,導致十億美元的美國外銷市場,幾乎完全棄守。而國內的十大毛衣廠也因此關了八家,使得當時如日中天的毛衣王國逐漸沒落。
反傾銷就像剛過境的瑞伯颱風一樣,疾風厲雨肆虐後,留下滿目瘡痍。
究竟什麼是反傾銷?反傾銷又哪來那麼大的威力?反傾銷指控對以出口貿易為主力,擅長降低成本、薄利多銷的台灣,又帶來了什麼樣的影響?在無疆界市場已然成形的今天,我們又如何面對這個帶有濃厚保護主義色彩的貿易措施?
根據世界貿易組織(WTO)的定義,當一國的商品,以低於該商品的正常價格輸入另一國家,導致進口國產業受到傷害時,就構成傾銷。
十九世紀末,美國為了防止英國在美國這個新興的市場上低價傾銷,就開始有了類似反傾銷的規定。
保護主義的白手套
到了一九三○年代的經濟不景氣時,國外的低價產品四處流竄,美國的反傾銷稅法於是成形。
漸漸地,隨著國際間傾銷的情形愈來愈嚴重,反傾銷,也成為國際貿易中的重要課題。一九七九年當時的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在東京回合談判中,就曾達成「反傾銷協定」,以規範各國提出反傾銷的程序。而該協定在一九九四年烏拉圭回合談判後,終於正式成為WTO規定的一部份。
隨著反傾銷的議題逐漸浮出檯面,反傾銷也逐漸由合法保護國內產業的措施成為打擊對手的競爭手段。一九八○年代,日本成為世界貿易強國時,美國和當時的歐洲共同市場即曾先後對日本的汽車、錄影機、影印機、雷射唱盤提起反傾銷的指控。也掀起一場反傾銷的混戰。
同時,隨著開發中國家的逐漸竄起,低附加價值的產品在全球市場上普遍供過於求,各國間的貿易競爭愈來愈激烈,各國國內產業為了自保,也頻頻提出反傾銷控訴。
美國偉凱國際法律事務所國際貿易法律師陳香嚴指出,除了先進國家如美國、歐盟原本就是箇中高手外,東南亞、南美洲等國家的廠商也開始積極運用反傾銷措施。
台灣成為標靶?
屈指算算,從一九八四年至今年八月,我國被控傾銷的有效案件已達七十八件,其中美國佔了二十七件,歐盟也佔了十件之多。而隨著亞洲金融風暴所帶來的全球經濟不景氣,反傾銷指控在最近幾年簡直是排山倒海而來。
其中一九九五年只有一件,一九九六年六件,但一九九七年遽升到二十八件,今年到八月為止,已經累計了十四件。
傳統產業的部份,以紡織、石化、鋼鐵業和消費性產品如自行車、相機等受害最深。而隨著美國鋼鐵業的不景氣,美國的鋼鐵工會更是四處點燃戰火,我國亦無法倖免。
今年以來,在美國、歐盟、南非相繼對我國輸出的鋼鐵製品展開反傾銷調查後,菲律賓也跟著宣布對我輸菲的冷軋鋼品進行反傾銷調查。
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執行祕書黃智輝表示,傳統產業外銷市場較為穩定,若遭受國外反傾銷控訴,往往造成外銷市場萎縮或退出該國市場等無法挽回的結局。人造纖維毛衣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除了可能帶來的產業損害外,廠商面對反傾銷調查,還有說不出的苦。
曾先後數次被控傾銷的燁興鋼鐵總經理林茂宗指出,美方派人到台灣來調查時,非常周密而繁複,廠商為了保住市場,往往必須動員大量的人力、物力,以求得好的結果。
科技島讓對手坐立難安
隨著台灣全力向科技島的目標邁進,資訊產品佔我國總出口比重四分之一,我國的科技產業也逐漸被反傾銷的暴風圈所籠罩。
其實我國半導體的總產值只佔全球四%,但每年卻以一五%的速度成長,讓美、歐、日、韓等半導體先進國家的廠商坐立難安。美國美光公司於是首先發難,祭出反傾銷法來。
今年四月輸美SRAM案的終判結果,除了矽成只有七.五九%外,其他安文、聯電、華邦、天下和德f等公司就分別被課以五○.五八%∼一一三.八五%的高稅率。
根據統計,一九九六年,全球SRAM的總產值為四七億美元,我國的市場佔有率約只有九%,次於美、日、韓等國。而SRAM產值約僅佔我國半導體產業的一成三,其中又只有三成外銷,並非主力出口產品,影響有限。
台灣半導體產業協會秘書長胡正大認為,SRAM案只是美光公司殺雞儆猴的作法,美光真正的目標是DRAM。而十月二十二日的控訴,讓這個預言在驚嘆中實現了。DRAM佔我國半導體產值的四成,其中有八成外銷,如果我方不幸敗訴,損害將無法估計。
半導體業因為價格競爭相當激烈,必須大量生產才能達到經濟規模。台積和聯電等半導體大廠先後提出的擴產計劃,讓競爭對手惴惴不安,也是美光提出SRAM案的原因之一。
除了半導體外,根據經濟部工業局統計,我國有十一項資訊產品在全球佔有率第一,包括主機板、監視器、個人電腦、滑鼠、鍵盤、視訊卡、音效卡及光碟等。而掃描器、數位相機、數據機及燒錄機等的市場佔有率也都很高,應要避免樹大招風。
曾多次代表我國廠商在美應訴反傾銷調查的陳香嚴表示,產品一旦被認定傾銷,就會像愛滋病毒一樣,很難脫身,業者不可不慎。
學費不要白繳
雖然自一九八四年來,台灣已經遭遇過七十七次反傾銷調查,但似乎還未能從失敗中學到經驗。
SRAM案同被指控的韓國廠商中,最大的製造商三星電子獲除名,而現代電子被課五.○八%,LG集團(前金星電子)五五.○八%,其他公司加權平均五.○八%的反傾銷稅,皆明顯低於我國。
在這次反傾銷案中代表台灣半導體協會、台積和矽成出面的陳香嚴指出,韓國半導體廠自一九九二年遭美國控告傾銷DRAM,至今已經歷四次行政複查,政府和廠商在攻防上都累積了不少經驗。
例如,韓國政府為了讓廠商在成本計算時居於有利的地位,即配合廠商需求修正設備折舊的攤提方式。
反觀台灣,在這次SRAM案的反應上就顯得生嫩。雖然台灣半導體協會特別成立了聯合行動小組,但業者卻沒有積極應戰的心理準備。「連費用分攤,也都有不同的意見,」二月間出席美國貿易委員會終判聽證會的胡正大指出,業者因為不同的利益考量,不容易同步對外。
有鑑於此,由二十九位科技業界法務主管組成的「科技產業法務主管聯盟」已在九月下旬成立,希望能擔任起橋樑的角色,在匯集業界意見後,向政府提出建言。
該聯盟召集人,台積資深副總經理暨法務長陳國慈強調,傾銷除了是廠商對廠商間的訴訟外,政府也應扮演重要的角色。
隨著台灣半導體產業協會渴望於今年加入世界半導體協會,我國政府亦首度得到參與半導體生產國間政府論壇(Global Government Forum)的機會,算是一個好的開始。
加入國際組織,建立對話管道,也許受限於於外交現實。但四月的SRAM案中,我方因在員工紅利和研發經費列入成本的計算方式上和美國及一般公認的會計原則不同,而影響到是否傾銷的認定。也暴露了國內的會計制度未和國際同步的問題,值得深思。
物美價廉的時代過去了
一場反傾銷訴訟,打得半導體廠商心驚肉跳,也挑戰著台灣過去的成功模式。
首先,競爭規則已經改變,隨著三○一法案、智慧財產權之後,反傾銷已經成為新的競爭手段。面對新的競爭環境,台灣廠商必須儘速了解如何因應反傾銷指控,做好事前防備。
此外,反傾銷控訴也反映了台灣產業結構的問題。半導體產業協會秘書長胡正大認為,政府獎勵大量投資的政策是值得再思考的。因為,「台灣的問題不是投資不足,而是過度投資生產一些價值不高的東西。」他也指出,要真的擺脫反傾銷控訴,政府應該多獎勵廠商加強創新和研發的能力,讓產業再升級。
誠如國貿局長陳瑞隆指出,物美價廉就無往不利的時代已經過去了。陳香嚴也指出,產品是否有競爭力,要看他有多大的附加價值。像美國的波音七四七或瑞士的勞力士手錶,就不會有人控告他們傾銷。
台灣繳了學費後,學到了什麼?
因應反傾銷控訴有方法
事前防備
•加強對國外貿易救濟法規的瞭解
•建立與國外業者的溝通管道
•建立商情資料庫,隨時調整策略
•分散市場,避免集中銷售特定區域
案發時處理
•業者應與同業集體作戰
•聘請有經驗的律師及會計師協助
•聯合其他出口國或當地消費者保護組織一起反反傾銷
•考慮提出具結或和解
•提出相對控訴以嚇阻濫訴
事後補救
•尋求行政及司法覆查的機會
•尋求變通的銷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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