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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該如何作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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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在附加價值行銷方面,台灣到底需要做到那些方面?
 答:第一,真正了解顧客的需要和生活方式。第二,透過產品和非產品的創新,增加品牌附加價值。這也就是我所說的硬性科技和軟性科技,台灣一向非常善於談硬性科技,但是,軟性科技更重要,這才是別人沒辦法搶走的東西。別人可以抄襲你的晶片、你的專利或是你的設計,但是他們不能改變你是勞夫羅倫的事實,他們不能偷走你的品牌。台灣雖然已經有宏、肯尼士和捷安特私品牌,有待努力的地方還很多。第三,為了建立品牌品質和顧客的終身關係,必須先建立品牌資產。最後,為了做到上面幾點,以出口經濟為主的台灣,必須了解全球的顧客和他們的文化。
 問:台灣在附加價值行銷方面,能夠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答:台灣加入GATT以後,附加價值行銷是相當可行的一條路,不過,到目前為止,台灣一直還沒有扮演這樣的角色。台灣一直擅長做OEM(委託製造)或是ODM(委託設計代工),也就是說,台灣非常擅長在幕後做廉價的產品,然後再讓別人貼上他們的品牌,也讓別人拿走他們的利潤。就像前面談到的耐吉運動鞋,耐基賺走了八十元,台灣只得到二十元。
 台灣必須走到幕前,透過品牌提供附加價值,這種附加價值是顧客看得到的,和顧客直接建立關係的,這就需要我所說的軟性科技。必須要能了解顧客喜歡什麼產品設計、包裝、產品形象(像勞夫羅倫一樣),也就是了解顧客需求,才能走到幕前,提供這種別人偷不走的品牌附加價值。
 要發展這種軟性科技,首先必須重視這種科技,刺激大家來思考這個問題,然後必須訓練人才。要能了解其他國家的文化,知道他們聽什麼音樂、讀什麼書、他們認為滑稽的事、他們穿什麼樣的衣服、他們住什麼樣的房子、他們擔憂的問題、他們的交通狀況。如果了解文化,就能了解顧客的需要,才能夠做好生意。

將心比心 
 
 從實際的觀點來看,台灣或許可以成立一個行銷學院(marketing institute)來訓練人才,外貿協會有設計機構,在巴黎、米蘭也有辦公室,或許可以把這個機構功能再擴大一些,包含形象建立、廣告等等方面,這些人才或許也是音樂、戲劇、藝術創作者,台灣這些人才的潛力有待開發,他們是那些能夠將心比心的人,他們能夠掌握、了解人類的需求。
 舉例來說,通用汽車有非常高效率的引擎,持久耐用,問題是通用的引擎很吵,當豐田lexus推出來以後,大家都覺得他們的引擎真是安靜。我就和公司的一群人談到這個問題,他們說,我們也做得到啊,只是沒有人要我們這樣做,這就是我說的對人類價值的敏感度,這些應該是不教就知道的。這些人還不是兩三個人,而是成千上百個人。如果你對人有興趣,應該自己會想到,怎麼做才能讓別人感到舒服愉快。因此,我覺得,文化發展和交流不只是為了個人喜好,對企業界特別重要。這就是為什麼我覺得台灣有必要建立一個行銷學院,努力創新運用軟性科技,否則很難改變附加價值公式。
 問:建立品牌當然非常好,但是成本很高,以宏電腦為例,他們花了很多錢來建立品牌,究竟建立一個品牌應該要付出多少代價?
 答:建立品牌不應該算做額外的支出。
 如果是個生意人,他知道更換一個新機器可以增加產品的價值,雖然花錢,但是他知道遲早會回收。他不了解的是,品牌不是一個名字,不只是廣告費用,如果你了解終身顧客關係帶來的價值,這筆花費的回收其實是很多的。機器會變得老舊,需要攤提,但是,沒有人能偷走你的品牌。這就是為什麼我要從觀念開始解釋,不從費用出發。
 了解這個觀念以後,必須問自己要發展什麼,怎麼才能做到?如果產品的價格是十元,行銷費用三元,產品成本七元,一般台灣企業家可能會想,我要賣七元五角,薄利多銷,我建議再放進另外兩元五角,用這筆錢(來做包裝、設計、廣告等),使得高價位變得比較合理。這就是一筆正常的企業支出,就像原料、勞工費用一樣,不是有錢就花,沒錢就不用。當企業說負擔不起的時候,表示企業沒有這筆基本費用,而不是沒有額外的費用。行銷費用應該是產品成本結構中的基本支出。
 例如,美國的化妝品廣告行銷費用很高,一支口紅賣四美元,三塊半可能是用來建立附加價值─包裝、形象、廣告費用、通路等,產品成本可能才五毛錢,如果你沒有這筆錢,你可能根本不會推出這個產品。
 
永遠不貴
 
 很多人都把廣告行銷看做額外支出,而不是基本費用,這是很危險的一點。基本費用意味著這筆費用是不可或缺的,就像企業必須要有辦公室、空調、電力。廣告費用必須算進基本成本,如果基本費用太高,不是得提高售價,就是要降低全面成本。沒有太貴這一回事。問題是廣告行銷支出很少被算成基本費用,通常是在其他成本都算完以後,才加上廣告行銷費用,然後企業就覺得沒有這筆預算。應該是把廣告行銷費用算成基本費用,衡量一下利潤,問問自己是不是有辦法競爭,要不要做這個生意。
 問:你認為應由誰來推動附加價值行銷?
 答:台灣非常強的一點就是政府和企業之間的聯盟。企業是各自獨立的,從外貿協會為各個外銷企業所做的事情來看,當政府能為企業增加一些附加價值時,這就很聰明了。這樣的聯盟是大有可為的。
 我想台灣已經認識到品牌附加價值和軟性科技的重要性。例如,外貿協會提倡MIT標誌(Made In Taiwan)。這是很好的一件事,不過我認為,這是一個補強的東西。就像美國的「好家用」(Good House keeping)標誌一樣,如果消費者喜歡西屋牌的電扇,正好上面又有「好家用」的標誌,那很好,多了一道保證。但是,消費者不會因為「好家用」標誌去買一個產品,消費者是因為西屋品牌才去買的。
 日本也是同樣情形。消費者不會因為產品是日本製的就去買。他們會先想到,新力很好、豐田很好、山葉很好、精工很好,很快的,他們會認為日本產品都很好。品牌先建立,然後大家才會推斷,日本貨很好。同樣的,如果你一開始就讓大家買台灣貨,這是行不通的。
 外貿協會的主力是集中在個別產品之上,MIT標誌是他們另外的努力,這是不錯的,但如果有人認為,MIT標誌能夠改變台灣產品的形象,就想錯了。MIT甚至也不是外貿協會能夠獨力做成功的。台灣必須讓這樣的想法滲透到企業中,讓他們朝這個方面去想,建立他們自己的品牌。MIT標誌不過是額外的推力而已。
 問:很多台灣的人都認為,附加價值行銷對台灣非常重要,為什麼台灣在這一方面還是那麼弱?
 答:我認為台灣應該保持開放的思想。
 當我想到文化交流的時候,我有這麼一個想法,中國人到紐約去,應該不准他們到中國餐廳去吃飯,強迫他們體驗美國文化,而不是一下飛機就到法拉盛(Flushing)中國城去,這樣就和他們在台灣一樣。這就是我所說的文化交流。坦白說,我認為有美感的人喜歡這種經驗。他們不會直接就到法立盛,他們會到博物館、蘇荷區。而台灣就應該有一個行銷學院來鼓勵這些人,進行這樣的文化交流,培養這樣富有創造力的人才。但是我不認為工程師是適合人選,因為他們習慣方方正正的,必須從其他領域找一群對這個世界有興趣的人才有可能,這些人可能是行銷人、設計人等等。不過,台灣對這樣的人重視程度還不夠。
 我舉個關於文化交流的例子。
 台灣派很多表演團體到美國,美國也有很多團到台灣,這不是文化交流。一個表演團體到紐約,住在旅館,他們或許表演四、五次,很多觀眾都是中國人,他們表演完畢以後就回國了,並沒有和當地觀眾相處太久,同時,他們是到中國城吃中國菜。到底發生了什麼樣的文化交流?他們介紹給美國人一些中國舞蹈和中國音樂,去看表演的人比以前多看到一些中國東西,但是,他們不知道表演背景、內容、為什麼這樣做,表演者要傳達些什麼。去表演的人呢?他們得到很多收穫?他們看了紐約,他們不是真正了解美國人,除了用眼睛在街上看到的以外,他們還是去中國城吃中國菜,然後直接回到旅館。
 就像我繼父顧維鈞大使在大使館有一個廚子,他從不休假,我繼父最後對他說:「你來了很多年了,去看看美國嘛!」那個廚子說:「都看過啦!」我繼父說:「你什麼時候看過的?」他說:「坐火車嘛!每一個地方都看過了。」他根本沒有興趣了解別人。
 即使是文化交流,也有不同方式。我和一位文建會的先生對於文化交流有過一次有趣的討論。赴海外表演的團體不再只是表演一次,他們可以住到一個地方,舉辦類似工作坊的活動,他們還是表演四、五次,不過,他們在當地的時間從一個星期變成兩個星期,不表演的時候,他們和當地的大學、藝術團體進行文化交流。這才是真正的文化交流,而不只是膚淺的文化交流,這才打開了人的心胸。(呂錦珍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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