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路,明顯不好走,中國的民主之路,似乎尤其坎坷。
在民主挾帶的強兵威力中,戊戌皇帝和他的臣子一起丟了皇位和頭顱;在民主宣稱的平等、自由吸引下,民國的締造著流盡了年輕的血;之後,學生們來了,他們嵌著彈頭的肉體堆築成五四的聖碑,幾十年後,中國的學生們依然要頂著它的名,每幾年用鮮血祭拜一次。
如果民主一定要在鮮血中孕育,那麼中國人所流的血和他們所爭取到的,未免太不成比例了。
幸好台彎巧妙地避開這條血腥的道路,富裕的經濟為台灣的民主舖設了一條引道,台灣經驗暗示,富裕的社會可以提供政治解嚴及社會解禁之後可能大動亂的避震器。
只是,這條路也非盡善盡美,因為前頭正橫陳著另一個泥淖──金權政治。金錢與權力的爭奪戰在暴發的財富與解放的政治籌碼中,日益赤裍。而哲學家早就警告過:「在競爭自由,機會平等和社會友愛開始消失的天地中,政治平等是幻影,民主成為夢想」。
台灣式民主還有其他的包袱:統獨、省籍、派系、體制…,另外再加上傳統官場裡的貪污、賄選,以及各種形形色色的沈奇痼疾。
當台灣好不容易避開了流血的路子,拒絕了殖民地的命運,順利地踏上了民主的梯道時,我們要怎麼樣避免掉進自己所掘挖的陷阱?
到底有沒有乾淨、和平、不流血的道路可以通往民主?王作榮有一套制度式的解答,裡面沒有暴力、沒有污染、也不需要激烈的抗爭。
另外,在台灣急遽的政治改革過程中,更重要的事情其實是政府的政策該如何有效地落實執行,這就是現代經濟裡政治的角色。
對於這一點,沒有人說得比美國的金融專家墨肯好,他說:「八○年代各國最要命的弱點,就是不知道政府該在經濟中扮演什麼角色。」
過去,在經濟學家與歷史學家的眼中,政府是一隻看得見的手,這隻有形的手在傳統的國家體制裡,握有無上的權威,政治、教育、文化、經濟、軍事……,都難逃這隻手掌心。在人類三千年的文明歷史裡,政府一直是國家機器的發電機。
但是當經濟學家發現,市場之中冥冥另有一隻看不見的手,此外,在七○年代以後,工業民主國家政府於應付經濟危機及社會問題上表現無能時,經濟學家、社會學家和哲學家們都不約而同地宣判政府的死刑,政府的地位開始一落千丈。
無政府信仰出現了,自由經濟無上論也來了,個人主義成為七○、八○年代的流代風尚。權威而高貴無上的手變成了齷齪、殘障的手,民主和市場機能戴上了權威的皇冠。
然而,政府真的僵死了嗎?政府機器真的千瘡百孔嗎?如果政府真的死了,那麼為什麼人們在遇到困難時,第一個總先想到政府?
顯然,政府的影子還到處留在人們的心中。在這過程中,混淆了的其實只是政府權力的界線。而且,經過一個世紀的試煉,民主和市場也並沒有像他們的信仰者所講的那般萬能。
在觀察日本及台灣的發展模式中,堅稱自己其實是一個「政府經濟學家」而非經濟理論家的王作榮,找到了另一種答案。政府有了全新的角色,在台灣積極尋找新方向,政府急於尋求新定位時,這種荒野呼聲益發顯得珍貴。
九╱一 民主的要件
問:現在大家都在談民主,能不能告訴我們,到底怎麼樣才叫做民主?
答:所謂民主,就是一個國家的人民為了共同利益,組織一個叫「政府」的機構,來為人民管理有關的事務,而將這個政府的最高權力保留在人民自己手裡。
運用這個最高權力,人民可以控制政府的運作,包括決定政府組織的形成,政府應該及可以做的事務與做這些事務的程序,以及這個政府的重要人員的產生方式與對這些人員的監督。
有作主的權利
如果人民可以直接運用這個最高權力,就叫做直接民主;如果是以選出一些代表來代表人民運用這個最高權力,則稱為間接民主或代議制,也就是民主國家通行的一種民主制度。簡單一句話,民主就是人民對自己的共同利益,有作主的權利與權力。
當然這只是一個空洞的定義,一個國家要做到真正的民主,必須要有長期的民主修養,或者說是深厚的民主文化。依我的觀察,西歐的民主文化要比美國深厚,美國的民主文化又比日本深厚。日本在二次大戰以前是軍閥與財閥下的民主,二次大戰以後則是金權下的民主,這些都是不純真的民主。
至於台灣,現在還停留在喊口號、打群架的民主階段,而即使這一點民主也已經金權化,甚至暴力化了,距離純真的民主還十分遙遠。這是因為任何一個文化,都不是一天形成的,我們的純真民主恐怕還要培養個三、五十年。
問:具體而言,台灣要怎麼樣才能做到真正的政治民主?
答:真正的民主政治要建立在兩個支柱上,一個是政黨之間的公平競爭,這是一般人常提的。我們看現在幾乎所有的民主國家,都至少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政黨,而每一個政黨都必須透過選舉才能掌握政權,這是一個民主國家一定要具備的條件。
行政要中立
另外一個就是行政必須要中立。為什麼行政要中立?這是因為現在世界各國的政黨民主都有一固共同的特質,便是不穩定性。
即使是在民主先進國家,隨著選民意旨的改變,政黨強弱形勢的變化,國內外政局的變遷,政府也幾乎可以隨時更換改組。也許幾年,也許半年一年,也許更短,便可以讓在朝與在野的政黨易位,讓政府改組。這種情形尤其在小黨林立,而彼此又勢均力敵的國家最常發生。
當然,一個政黨執政的時期很長,政府不輕易更動的也有。但無論是那一種情形,政府都會寺常有更換,政治官員更是更動頻繁。這時候,為了整個國家的穩定,就需要有一個制度及一群人構成一個行政體系,儘管政府及政治官員時常變動,仍然能夠維持行政的穩定,持續的執行國家法令與維持政治及社會秩序。而要做到這一點,這一個制度與這一群人便必須要獨立於政黨政治之外,不受政黨政治變動的影響,這也就是行政要中立。
行政中立的另一個重要功能,便是保持行政體不介入政黨的競爭,使得競爭可以比較公平的進行。如果行政不能中立,則執政的政黨便可以利用行政體系的權力與各種便利,以求在競爭中得勝。每一個執政的政黨都如此做,行政便會成為黨爭的工具,腐敗與混亂便會隨之而來,不僅政治政黨難以建立,國事也將敗壞無遺。
我一直相信,沒有良好的行政中立,政黨政治不可能建立起來,而即使勉強建立,也會有名無實,再不卜造成腐敗與混亂,比沒有政黨的政治更壞。這是為什麼我要將行政中立視為民主政治的兩大支柱之一的理由。
問:台灣要怎麼樣做才能使行政中立於政黨之外?
答:第一、最好先數集各民主先進國家的有關典章制度,研擬一套行政中立的法規及制度,以作為今後行政官員在政黨競爭中的行為標準。其實,我相信國內這方面的資料應該很齊全,就是不認真去做或根本沒去注意這個問題而已。
第二、嚴格區分政務官與事務官。政務官必須與他所屬的政黨同進退,而事務官則完全不受執政黨更易及政府改組的影響,保持絕對的獨立性。政務官決定政策,事務官執行政策,決策的官員可以更換,政策可以改變,事務官可以、而且必須因政策改變而執行不同的政策,但他的地位不容許受影響。
再者,是就我們現有的基礎建立文官制度。為了要做到上述兩點,則有必要建立一個完整的文官制度。事實上,整個行政中立的制度能不能夠形成,關鍵就在文官制度上。如果有良好的文官制度,行政自然會中立;反過來,無論採取什麼樣有力的措施,如果沒有完整的文官制度,行政中立都是空談,不會有實質意義的。
好的文官制度
問:一個好的文官制度應該包括那些特點呢?
答:一套好的文官制度,應該包括從考試、訓練、任用、升遷、進修、退休、養老到待遇等一全套在內,全體遵守,沒有一個人例外,也沒有一件事可以例外。
當然,所謂的文官制度,只適用在事務官身上,政務官則可以自由選任,隨著政黨而更換,不受制度的約束,但是相對地,政務官員也可能會隨時去職。至於事務官的選任則必須遵循一定的文官制度升遷、賞罰。基本上,事務官是一個終身職,可以任職到退休年齡為止。
我們並不是沒有文官制度,只是我們的文官制度並不完整,也沒有建立起自己的權威,以致於人人都可以打破這個制度。
以我們現在的情形來看,我覺得有一點是值得特別提出來討論的,那便是考試制度的敗壞。
在我國以前,經過考試及格而取得任官資格,常被認為是一份特別的光榮,而現在國外也是如此。像在印度及東南亞這些受英國影響的國家,經過考試及格任官的人還常常將它印在名片上,以表示身分與眾不同。但我們現在,考試及格卻未必能夠任官,即使任官也未必有前途,而有前途也未必受到應有的重視,於是考試及格任官的人反而不如未經考試或考試不及格而任官的人。結果考試制度在台灣便不能落實。
過去,中國一向是一個以考試任官聞名世界,被進步國家所模仿的國家,而今天我們的考試任官竟然淪落至此,實在是可惜。考試任官是建立文官制度的第一步,必須檢討、徹底改革,恢復它原有的尊嚴與榮譽。
問:跟官員相對的,是民意代表的操守問題,在民主政治裡面,應該如何制衡民意代表,以避免他們利用特權營謀私利?
答:由於民意代表是民眾直接選舉出來,因此素質常常會良莠不齊,這是民主政治的常態,不單單在我們這?才如此。
但是,儘管有些民代本身的素質很差,在進步國家中還是有力量可以制衡他們,逼迫他們必須代表民意,不能為自己的私利而破壞法律、制度的。這種制衡的力量有好幾個來源。
四大制衡的力量
第一個力量是選民自己。在這些進步國家中,一般選民都具有相當高的知識水準,也比較知道本身及社會的利益,對於民意代表的作為有正確的判斷力及迅速的反應能力。如果所選出的民意代表超出了常軌,工作不稱職,不次便別再當選了。
第二個力量是輿論。民意代表如果違反國家社會的公益,破壞法律制度,大眾傳播工具一定會口誅筆伐,將他們的惡行公諸於世,形成一種社會壓力,迫使他們就範或離職。
第三個力量則是法律與制度。在進步的國家,法律與制度具有無比的尊嚴與權威,任何人都不能違反。違法對任何人而言,都是不容許發生及不能原諒的事,特別是公職人員,一旦違法,便可能斷送終身的公職生活。而只要是民意代表,他就也必須要去遵守法律制度,而他的行為便不會、也不能壞到那裡去。
第四便是政府官員。設置民意機構及民意代表的目的,本來是在制衡官員的行為,但這並不是說,政府官員便要片面的受制於民意機構與民意代表。
在一個法律制度完善的國家,官員可以用法律制度作為武器對抗議會與議員。在議會質詢時,如果質詢的事,官員有法律制度根據,儘可以依照法律制度答覆,一點都不必遷就;但是如果所質詢的事純粹是捕風捉影或甚至捏造的事,則儘可以依照法律制度來答覆並無此事;如果在質詢時所使用的語句有侮辱個人人格或傷害及官員尊嚴的情形,也可以依照法律制度告訴議員,或不予以回答,甚或予以反駁。
在以上這四種制衡力量之下,民意代表的行為便自然會納入正軌,而沒有特權而言了。
問:談到官員的對應態度,自解嚴開放以後這兩年,行政院與立法院之間的對投局面似乎越來越激烈,有人擔心這會影響到整個政策的推行及運作,依你看,行政院與立法院之間的抗爭,應該以什麼樣的方式進行比較適當?
答:基本上,根據憲法的設計,立法與行政院兩者之間是處於互相制衡的地位,而制衡便必然有對立的狀態,所以過去我常常強調,兩院應該合作無間,是一種不太健全的觀念。這種對立包括執政黨與在野黨在內。執政黨員基於政黨政治的運作,對於行政部門的基本政策及措施,有支持的義務,並且需採取一致的行動,以求貫徹。但是在個別的事件上,執政黨員為了要完成選民的託付,也可以對行政部門的作為加以批判、反對,要求更改。這不但可以增強立法委員在選民心中的地位,同時也可以使政府施政更能獲得國民的信任與支持。
有制衡必有對立
至於行政部門與在野黨之間,基本上自然是處於相對的地位。在野黨可以在立法院運用各種合法的手段,來表達他們的立場,或杯葛行政部門的施政,因此,如果有嚴厲質詢與激烈的反對都應該在意料之中。政府只要把持正直的態度,應該接納的接納,應該排拒的排拒。既不必驚異,更不必憤怒,尤其不必恐懼,將一切視為正常的現象,與之坦然相處。
行政部門在面對這種情勢的應付之道,無論是對執政黨或在野黨,都可以從以下三方面採取行動。
一、從溝通、協商中獲得合理解決。
二、循合法的途徑予以反擊,根據事實的說服力加以壓制。
第三、透過各種大眾傳播管道,直接向選民訴求。行政部門必須要了解,在面對立法院特別是反對黨,要講法律,講政策,而不講情面,在對抗過程中,要講公平,講理由,而不講禮讓。
現在行政部門與立法部門的運作關係,無論在觀念上與方法上,都要作徹底的改變。那種揖讓而升,鞠躬而下,罵不還口,還要滿口多承指教的時代已經過去了,不合現在的潮流。坦白說,所謂議會政治就是抗衡政治,是透過不同的立場,反映不同的意見與利益,在理性的爭辯中求得問題的改進與解決。行政部門應該根據這個新的形勢,重新建立新的觀念與做法,重新規畫新的運作關係與運作管道。
問:現在黨禁開放,政黨林立,有些人擔心政黨太多可能會影響政治的穩定,你認為呢?
答:組反對黨是政黨政治的常態,我們不必反應過度,但是就台灣來講,我認為未來來組黨應該要注意兩件事情:
第一,任何組黨及有關的政治行為,都不應該破壞法紀。所謂的法紀,就是包括憲法與一般法律。組黨是為了民主,而民主與法治不可分。民主的意思就是由人民來主政,但是人民主政而沒有法律規範,輕則會成為混覓政治,重則會成為暴民政治,這兩種政治都會導致國家的衰敗與滅亡。而在民主國家,法治的第一章就是將法律與政治分開,讓法律的歸法律,政治的歸政治,法律是正義的象徵,必須公正無私超然獨立,並且能夠充分行使職權與效力。
像台灣現在這樣將政治與法律糾纏在一起,實在不是民主政治的常軌,更不是爭取政治民主應該採取的手段。如果聽任暴力破壞法紀的現象持續演變下去,群眾路線逐步升高,以執行憲法上所指的維持社會秩序的職權,這絕對是我們不忍心看到的,不可不慎。
組黨另外一個要注意的是,任何組黨及有關的政治行為,不應該有分裂的意圖。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不是兩個地區的兼併,不應該發生國家獨立的問題;居住在台灣的兩千萬中國人是中華民族的一部分,不是兩個民族的混合,也不應該有所謂民族自決的問題。這當然是我個人的立場,但是即使從實際利益來看,主張台灣獨立對台灣絕對是有害無利的。
只有一「要」
而且台灣也根本沒有任何力量可以獨立。中共一再聲言,如果台灣獨立或內部發生混亂,他便會用武力占領台灣,我相信這不是空言恫嚇,中共一定會這麼做的。
長久以來,中共只有一「要」,就是要台灣,我們一定要看清楚這一點。
問:未來台灣在推行民主政治改革的過程中,執政黨跟在野黨必須注意那些事情,才能使我們的民主改革順利推展?
答:政治改革跟經濟改革一樣,第一要有充分的時間,循序漸進,可以加速推動,但是不能急躁行事。第二個要件是政府與人民必須團結合作,互相信賴,共同向一個目標推進。
在這改革的過程中,在野黨人士應該集中力量做好兩件事青,以善盡他們做為一個異議團體的責任。
一個是注視及督促執政黨與政府,頒訂合於民主政治運作的法令規章,鋪設民主政治運作的軌道。同時幫助執政黨與政府最高決策階層克服在這一方面的困難,以便加速推進。
另一件事是健全自己本身的組織,提出明確而且合於國內外情勢的政綱,以爭取選民的支持。我所謂的合於國內外情勢的政綱,是指在精神上應該遵守憲法體制,反中共及台獨。
該放棄的就放棄
在野黨及民間的改革人士一定要了解,台灣目前所處的環境與本身具備的條件,不是能夠讓我們關起門來愛怎麼想就怎麼想,愛怎麼做就怎麼做的,任何不切實際的想法與做法都會帶來慘重的失敗,從事政治活動的人士絕對不能做出不切實際的事。
至於執政的國民黨,也要注意兩件事情。第一是,執政黨必須認清,政治改革跟民主化已經是不可避免的趨勢,不能再有過去那種一黨獨大的權威心態,應該放開心胸,接受其他政黨的競爭,在政治改革過程中,該改的就改,該放棄的就放棄,不要困循眷戀。
另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是,由於國民黨仍然是執政黨,擁有的資源及行政權力也最大,而在政治改革的過程中,一定會發生政治混亂、社會脫序的現象,甚至會影響政策的執行,在這些過程中,執政黨一定要設法維持社會秩序不致太混亂,法令不致太脫軌,讓整個社會跟經濟都能順利發展下去。也就是說,要維持行政部門的正常運作,一切施政包括法律的執行、治安的維護,以及經濟政策的推動等,都要持續公平嚴格的執行,不能因為政治改革而鬆懈中斷,否則整個國家的發展將會因此癱瘓。
九╱二 政府的角色
問:談到政府政策的推動,現在大家對政府應該或者能夠做什麼事,意見都不一致,甚至不知道。你能不能談談在現代經濟社會中,政府應該做的事有那些?它應該扮演什麼樣的角色、地位?
答:政府的角色不應該、同時也不是固定的。
在一個國家經濟發展的過程中,政府的角色要看經濟發展的階段,跟社會發展的情況而定。
譬如以台灣來說,在民國四十年代,中央政府剛剛遷台前後,台灣到處一片廢墟,那時候我們最主要的目標是要讓經濟發展起來。
當時政府主要的任務有兩個,一個是決定政策,因為經濟發展有很多路線,例如要採取農工平衡、農業發展,或者是工業發展。而工業發展又分為輕工業、重工業或進口替代工業。如果是決定農業發展,還要決定用什麼方式,是土地改革還是其他方法等等,這些都是政策上的決定,也是政府扮演的主要角色。
另外一方面,在四十年代那時候,台灣民間缺少企業家,人才也很少,而政府裡面的人才比較多。但是,那個時候我們急需要一種人才,他可以把資本、技術、勞力……等生產要素組織起來,設立一個工廠,例如化工、電機工廠;這也就是所謂的企業家。因為企業需要有企業家才能夠建立。
扮演企業家角色
但是當時這樣的人才非常少,大致還停留在以地主及農民為主的農業社會階段,這時候政府就要扮演一個企業家的角色,把民間的資源組織起來。這在其怹落後國家都一樣,因為在這個階段,只有政府才有足夠的人才辦企業。
一個最實際的例子是台塑。台塑並不是由民間發動起來的,而是政府那時候認為台灣可以生產PVC(塑膠粉),於是便由政府擬定一個PVC建廠計畫,包括資金、技術、市場等等在內,然後交由民間去做。新竹玻璃廠也是如此。這種發起、設計、組織、推動的工作,原應該由民間來做,但那時民間缺乏這種企業家人才,便由政府來擔任企業家的工作。
我舉這個例子,主要是想說明,像這一類的工廠,當時要民間出來推動發展,恐怕很難,一定要由政府負起這個責任。
維持市場秩序
但是,到了民國六十年代,經濟發展起來了,民間企業家也都培養起來了,情形也就大不相同。這時候由於民間企業發展得很快,民間企業家的能力遠遠超過政府官員,此時政府就要放棄掉這一部分的角色,不能再扮演下去。
這時候政府要做的是,將市場的秩序維持得很好,讓民間的企業家可以公平競爭,自由發展,他要發展什麼工業,就讓他發展什麼工業,政府不要干涉,因為民間的企業家比政府官員更知道該發展什麼。
另外,由於經濟發展得很快,在高度工商業社會中經濟情勢也愈複雜,政府必須要做的另一件事是,盡快修改法令、建立制度。
因此在這個階段中,政府要做的事情其實非常多,我們應該擔心的是政府有沒有能力應付這麼多任務,而不是政府要不要做這麼多事。這需要一個高效率的行政機器,因此我在民國五十幾年就一直建議政府,一定要建立良好的文官制度,因為這對於整個政府的行政效率及人才培養有很大的影響。
回復自由主義思潮?
到了現在七十年代,台灣經濟發展已經很安定,國民所得很高,政府的功能又增加了一項,就是建立社會福利制度,讓貧窮、沒謀生能力的老百性,或失業的工人能夠維持起碼的物質生活。
問:美國的經齊學家傅利曼曾經說,未來世界的經濟思潮將更趨向於著重個人主義及自由市場,也就是回復到十八世紀的自由主義思潮,他另一方面也主張政府的規模要愈小愈好,愈少管事愈好,而國內近年來也很流行這種說法,他們這樣認為的理由是什麼?
答:這個學派有三個基本主張:個人主義、自由經齊及市場機能萬能,而這些主張其實是發源自西方十八世紀初期的重農學派的思想。
這個學派的思想有三個主要的認定或前提,第一,是所有的人都是理性的,都會為自己的最佳利益作打算;第二,這些有理性的人彼此之間的關係與交往都能依照公平原則,因此個人的自利行為會產生最大的社會福利;最後,在以上這兩個條件之下,社會及經濟過程會機械化地自由順利運轉,不需要任何人為的干預。
但是要注意的是,這些思想其實都是以農業經濟社會作為背景,而農業社會的典型特徵是,以個人及家庭作為經濟生活的單位,這個以家為單位的社會大抵可以自給自足,而在社會上也是以家、家族及社區作為範圍。這樣的社會,基本上是一個相當單純的社會,個人可以具有為他自己最佳利益作打算的理性及能力。而人與人之間則有「情」的約束,如親情、鄉情及友情,因此個人的行為就不能不考慮到跟休周圍有關係的人,所以不得不有某種程度的公平。
在這樣簡單的經濟關係及農業生產方式之下,經濟上便可以有自由的買賣及公平的競爭,而同時個人的經濟活動也會大致符合社會利益。也就是在這種背景下,亞當史密斯才會說出他的那句千古名言:整個經濟的活動,可以交給「一隻看不見的手」,也就是價格機能、自由市場,去支配指揮,不須要政府的干涉。
就因為這隻看不見的手,在當時這種背景下,是一隻單純的手、完整的手、可以自由運用的手,所以人們可以安心地把經濟活動交給它去操作。
問:這種說法適用於現在的經濟社會嗎?
答:現在的經濟社會完全不是那一回事。
第一,處於現在這樣複雜而變化的社會,人類誠然都有理性,但這種理性未必能夠讓他對自己的利益作最佳的判斷,買賣股票投機究竟與買賣雞蛋不同。
公平難尋
第二,在現代社會,連自己的最佳利益都未必弄得清楚,如何能夠符合社會的最大利益。而且,每天都是與一些「無情」的人共同生產,共同生活,互相交易,愈是有理性的,愈是會為自己最佳利益打算的人,便愈不會,也愈不能去講求公平原則。在農業社會,你想種好你的稻子,我想種好我的稻子,結果是整個稻子產量增加。在工業社會,你想辦好你的公司,我想辦好我的公司,結果是你的公司吃掉我的公司,或同謀吃掉顧客。
第三,在現代的經濟社會,資本家要獨占以求控制商品市場,勞工也要獨占以求控制勞力市場,自然資源要獨占,技術要獨占,各行各業都要獨占,甚至國家形成區域組織以求獨占,到處都是獨占,到處都想以不公平的方法在一鍋粥裡多分一杯羹。
這些都是農業社會中所沒有的。在這樣的一個經濟體制之下,我們怎麼能夠信賴那隻看不見的手,去使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相符合,去使資源得到最適當的利用,去使經濟與社會過程機械化的自由運行呢?當然,我並不是完全否定經濟上個人主義的貢獻及市場機能的功能,我只是要強調一點,現代經濟社會中,政府與市場這兩隻手應該共同操作,互相補充、加強。
問:所以你贊成政府要介入經濟活動,而且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和地位?
答:政府一定要介入經濟活動。這是出於實際的需要,並不是用任何自由經濟理論可以解釋或推翻的。只是要注意的一點是,政府規模不能膨脹得太快,膨脹太快超過了實際的需要,就會像美國那樣,反而得到反效果。
至於傅利曼他們一派人說現在田潮正在走回頭路,這是不對的。歷史事實有時相似,但絕不會重演;思想潮流可以迴旋,但絕不會倒流。無論世界或美國現在的思潮流行什麼,絕不會回到十九世紀。
但是無論中西,歷史事實所顯示的是,政府的規模愈來愈大,承擔的責任愈來愈多,而權力也愈來愈重。
歷史之所以有這種演進,而且阻止不了這種演進,並不是人類有什麼哲學思想、政治思想或經濟思想在左右它、牽引它,而是基於人類共同生活的需要,需要政府來管理必須要管的事。
從人類歷史的長期趨勢看,政府的大小、活動,和人類生活的實際需要有密切的關係。人類的生活,尤其是在經齊生活中,決定了對政府大小的需要。在一個簡單的經濟社會結構與生活裡,如遊牧社會、農業社會,絕不會需要一個像工商業社會那樣龐大的政府;一個落後的工商業社會也絕不會有一個像進步工商業社會那樣龐大的政府。
現在美國的經濟學家批評美或的政府過於龐大,應該是指就現階段的美國經濟社會結構與生活,超過了實際的需要。而其解決的辦法應該是緊縮政府的規模,而不是回到十八或十九世紀。
重視支出‧籌畫收入
問:但是政府的規模越大、支出就越多,人民負擔不是越重嗎?
答:政府支出的多寡與加在人民身上的負擔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有沒有負擔以及負擔大小必須要看支出的內容與效果而定。收一塊錢的稅,如果支出不能提高人民的生產力,促進經濟發展,改進人民物質與精神福利,保障生命財產的安全與自由,就是增加人民一塊錢的負擔。收一百元的稅,如果支出能得到利益超過一百元,就是減輕人民的負擔。就是因為如此,所以進步國家的稅一般都較重,但是人民生活仍然在不斷地改進而不覺得稅重;而落後國家即使稅輕,人民仍然日處困境而不勝負擔。也正因為如此,進步國家政府的任務都是在不斷的擴充,政府支出也在不斷的提高,這去查統計資料便可證明。
所以,立法機關對政府預算的審查,重點應該放在支出的用途上。支出代表政府重大施政的內容,也就是政府的重大政策,支出也決定人民負擔的輕重。至於收入不過是適應政府需要,實現政府政策的一種手段而已,應該擺在次要的地方。
政府三大要務
重視收入而不問支出,是落後經濟社會的作為;重視支出而籌畫收入,是進步經濟社會的作為。立法機關可以否決某一個政策而減少支出,但絕不能夠同意政策卻不准增加收入,以支應執行政策所需要的支出。
問:就你看,現在政府最需要做的事有那些?
答:政府要做的事太多了,我比較擔心的是政府夠不夠能力去做。
就以台灣現在的階段來說,至少有三件事,最需要政府全力以赴。
第一件是,把法令與制度搞好,然後嚴格的執行。這幾年來,台灣在政治、經濟及社會上的變化實在太快了,許多幾十年前的法令、制度不但不能幫助這種轉化的過程,反而有害。法令、制度不搞好,台灣要成為一個現代化的工業國家,將會十分困難。
第二件有關硬體設施方面的是,要把國內的基礎建設,也就是所謂的公共建設做好。包括交通、休閒、居住環境等。由於公共建設都是直接與民眾日常的生活利益及生活品質有關係,因此如果做得不好,對於政府的威信將會有嚴重的打擊,而在推動其他政策上也將會有很大的折扣,因而應該將它列入最主要的施政工作中。更何況就台灣現在人口的擁擠、經齊的發展程度以及平均所得的水準來說,公共投資已經遠遠落在實際需要之後了。
第三件要做的是,改革當前的教育制度。教育是一個國家的立國之本,是建國的百年大計。我們看日本現代化之所以能夠成功,實在是日本人教育普及的關係。
台灣的教育普及率雖然也相當高,但是我們目前整個教育家的需要嚴重脫節。其至,我可以這麼說,我們並沒有教育政策。
問:從你觀察台灣及其它國家經濟發展的經驗,你認為決定一個國家經濟發展成功的最關鍵因素是什麼?
需要政治家
答:有眼光跟魄力的政治家。
我認為一個國家經濟發展成功的關鍵,在政治及文化層面,而不在經濟層面。以現在我們擁有的經濟知識與技術水準而言,我可以斷然的說,沒有不能解決的經濟問題。但是,如果牽涉到政治與文化,那就幾乎沒有可以解決的經濟問題。
因此我認為經濟發展需要政治家。我所謂的政治家,必須要有抱負、有原則、有長遠的眼光。他們必須要能夠擺脫文化傳統的約束,了解整個世界的潮流,而且本身構成一個隻團,一方面移轉社會風氣,一方面建立必要的典章制度,規畫一個有效率、具備現代化知識與技術的行政系統。這是日本維新之所以能夠成功,而台灣經濟政治與社會能否達到完全現代化富強的最關鍵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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