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是打漁的,我十多歲就跟著討海。退伍後,大概七十二年,有人問我想不想跑大陸,我也是看到利潤好,為了賺錢啊,就開始到大陸做生意。我們是幫人做工的,走私集團的大老闆透過中間人來找我們,買貨、賣貨都由他們負責,我們只要運,跑一趟大陸十幾天,我大概可以分到十多萬。
大老闆會派一個人跟我們一起去買貨,這個人怎麼上我們的船,也是個問題,因為漁船每次進出海岸,都要經檢查哨查驗人、貨。通常他先坐竹筏出海,躲過檢查哨,再在海面和我們會合。
我們以捕魚作業的方式出海,到大陸的海關,叫邊防,他們會先問船上多少人,帶多少美金,有什麼安全設備。上福建平潭海岸後,到台胞招待所,是一棟六層樓白灰色的洗石子洋房,招待所的人員會問我們需要什麼,然後帶貿易公司的人拿樣品來。他們還負責幫我們報關。交易的東西主要是煙、酒、藥材、海菜、瓜子等,用美金、日幣、台幣都可以,不過他們比較喜歡美金,台幣換人民幣比較不划算。
貨裝好,他們會給一張通行證,證明貨品是向政府買的,因為大陸不准和老百姓做生意,如果沒有這張證,大陸沿海巡邏艇會將漁船扣押帶回。我們的船回到澎湖附近海面,就把這張證丟到海裡。到了台灣沿海,我們用對講機聯絡大老闆,說明位置、時間,就會有竹筏在海上把貨接走,我們只帶著魚進漁港檢查哨。
做這個,還不錯,有錢賺還有得玩。可是也有不好的地方,心理負擔很重,一靠近台灣海峽就很緊張,怕被台灣的巡邏艇或海防抓到。我們有對講機,所以更是怕被發現。要閃巡邏艇,就要掌握他們的航線、出巡時間,平常就要和其他跑船的朋友互通消息。
你們覺得我賺得多,其實我付出也很大。海上的風險很大,前幾天一艘朋友的船就是為了躲巡邏艇,拚在風浪大時出海,結果在澎湖翻了,六、七個人連船,都去了。七十三年時,我們也被抓了一次,不過船長一個人擔了下來,被警總關了半年,還罰金五萬,船沒收拍賣。
如果真的開放通商,不能走私,我也有後路:到大陸做沖洗照片,他們洗一張四塊多,利潤還是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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