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譽為繼凱因斯之後最具影響的經濟思想家傅利曼,於一九一二年出生於紐約的一個猶太家庭。他在一九三三獲芝加哥大學經濟學碩士,在擔任教職及研究工作一段時期後,於一九四六年獲哥倫比亞大學哲學博士學位。此後即任教於芝加哥大學,直至一九七七年退休時為止。
與凱因斯學派對立
傅利曼對經濟理論的貢獻,主要在於消費函數、貨幣史及貨幣理論、經濟穩定政策等方面,曾有近三百篇的論文及專著發表。由於在這些方面有傑出貢獻,使他贏得了一九七六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
傅利曼是自由企業的忠實信徒以及最具說服力的鼓吹者,他認為不論在配置社會資源或規範人類事務上,自由市場都是最佳的策略。依據他的看法,影響經濟趨勢的關鍵因素是貨幣數量,而非政府的財政政策,他倡導「貨幣供給法則」,即貨幣供給應配合經濟成長而穩定地擴張。以他為首的「芝加哥學派」,許多論點正與強調政府功能的凱因斯學派針鋒相對,雙方一直有持續性的爭辯。
雖然傅利曼自由經濟色彩濃厚的理論與政策很難為政府全盤接受,但由於他不斷地鼓吹,貨幣政策的重要性確已大為增進。
傅利曼對一般經濟問題的重要看法可以綜合如下:
一、貨幣供給是影響總體經濟活動最重要的一個因素,控制貨幣供給的成長是保持經濟繁榮與物價穩定的關鍵。
二、政府赤字預算是引起物價膨脹的主因。
三、政府應當減少對企業的禁制與干預,讓市場上的「利潤」與「虧本」決定企業成敗。企業有賺錢的權利,也有虧本的自由。
四、企業本身不應當有雙重標準—一面要政府實行自由經濟,一面又要求各種保護津貼或獎勵。
五、除了國防、治安、控制貨幣數量及一些特殊情況外,任何政府可做的事,民間可以做得更好。贊成民間辦各級各類學校,以及開銀行、建立運輸系統等。
六、自由貿易利己利人,即使別國貨物在本國傾銷,也不應當防止或干預。他反對任何形式或程度的保護主義。
七把「平等」放在「自由」前面,既沒有平等,也沒有自由,如共產國家。如把自由放在平等前面,通常二者可以兼得,如自由世界。
對我國的建議
傅利曼曾兩度來台灣,依循他一貫的經濟思想,他對我國經濟發展的意見可歸納為八點:
一、減少政府管制,特別是外匯管制。
二、加強自由貿易。
三、實施浮動匯率。
四、控制貨幣供給。
五、開放國營事業。
六、經不起國際競爭的企業應任其淘汰。
七、一般人只想到強有力的政府可能做很多好事,常常忘記一個強有力的政府可能損及人民的自由。
八、企業應獨立自由,不能靠政府的獎勵措施生存。
對傅利曼來說,他的夫人露茜(Rose D.Friedman)是他在生活上乃至事業上的有力助手。他們相識於芝加哥大學,一九三八年結婚。一九八○年二人合著的「自由抉擇」(Free to Choose)一書,以淺顯的文筆闡釋了他的自由經濟思想,成為美國的暢銷書,並有多種文字的譯本。透過該書,即使不具備經濟學知識的人,也可以大致瞭解他的基本觀念與主張。
這一對夫妻檔經濟學家最近又出版了一本新書,書名是:Tyrannyof the Status Quo,書中闡述維護現狀的三種力量使得革新困難,這三種力量來自:政府法令的受惠者、執行這些法令旳官僚階層、以及爭取選票的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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