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 間:中華民國七十三年七月十日
地 點:天下雜誌社
主 席:殷允芃 天下雜誌社總編輯
出席者:丁懋松 聯鼎法律事務所律師
卓義騰 (Henrik H. Zeuthen)
快桅船運代理公司總經理
姚衡山 合眾企管顧問公司合夥人
羅益強 建元電子公司總經理
湯本恭三 日本第一勸業銀行總經理
丁懋松:以我自已的看法,我認為一個公司只有在需要時,才進行國際化,而不是跟看人家流行。像是為了保護國外原料的來源,或想要獲得矽谷(Silicon Valley)的高科技,或認為機會到了,正好可以自己到外國行銷,而不要依賴代理商等等。總之,你應該先想想你國際化的目的是什麼。
第二,對稅法要知道清楚。像美國有一種unltary tax稅法,如果你有一家美國公司,他們徵所得稅是包括你在其他地區的分公司所得。所以一定要事先瞭解消楚當地的稅法規定。
如果你是為了保障原料的供應,最重要的要知道當地對原料出囗的限制是什麼。一般說來,各政府這方面的規定都很嚴,如果國際化能確保原料的供應,才去做。此外,要特別注意與生產有關的基礎設備。如果事先沒有調查清楚運輸設備的情形,等到正式生產時,可能發現運輸設備不行,需要改換,成本也就增加了。
小心討論管理細節
如果國際化的對象是高科技公司,要考慮的是,科技人才可能並不是一流的管理人才。簽合約以前,應該先小心地討論好管理的細節問題。
好的科技人才可能是很糟的推銷員。所以比較好的做法是,依據自己的經驗,建立行銷網,再選派一些有國際促銷經驗的人。
如果你到美國購置公司,特別是由一流的工程師所組成的公司,你當然有公司的股票,你是大股,他們是小股。但美國各州的法律,特別保護小股,如果你做了一些不利於小股東的事情,美國的政府會出來干涉,雖然當初合約上並沒有這些規定。所以,如果你想要把在台灣的一套做法搬到美國去用,你就錯了。
卓義騰:國際化不是一夜可成,必須藉著政府、個人兩方面長期努力才可達成。
台灣有很多公司從事國際貿易,也算是國際化公司。我們所關心的是如何便利、促進、擴大這種貿易。中小企業因為對國際市場的需求和作業程序不夠瞭解,可能問題較大。我認為,大的公司像銀行、工業界或航運公司,或許可以聯合舉辦研討會,增進國際情況的瞭解。
中短期可以做的,或許是培育一批清楚國際市場的業務代表,並且國內外互調,增加經驗。我很驚訝台灣的銀行(私人公司也一樣)只有少數幾家設立海外分行。這不但缺乏商情,競爭力減低,也影響到國際業務的推廣。
由於與歐洲國家沒有邦交,中華民國(這我指經濟部和新聞局)派了一些代表駐在歐洲主要城市。多數代表都固定輪調,但也有代表好多年都沒調回去。我想,理想的輪調制度將能幫助推行國際化。
此外,派能幹傑出的經理和有管理潛能的年輕人到國外受訓。中華民國駐外人員的主要問題是,代表在國外待一段時間後,就不想回來了。最近我們有一位年輕、優秀的職員在丹麥總公司待了一年半後回國,兩個月後就辭職了。這種事情會讓老闆培育人才的熱情大減。
我們公司也派人到歐洲有名的管理機構受訓,結果相當成功。因為有二十幾國參加,課程的本身就有很濃的國際氣氛。但現在教育制度是一大阻礙。
不僅台灣如此,其他遠東國家也一樣。學校上課就是聽講,而不鼓勵他們對教材提出疑問或不同的看法。所以我們要年輕人負責國際業務時,需要花很多時間、精力來破除他們服從權威的想法,建立自己獨立的思考能力,以培養出一流的決策者。雖然訓練不一定都很成功,但至少參加過國際課程的人比以前老練多了。
看英文報促進國際化
台灣與亞洲其他中心的另一不同點就是英文報紙。在香港、新加坡、曼谷,當地的決策者和高級主管每天都看南華早報、海峽時報、曼谷郵報。在台灣,兩份英文日報只有少數人在看,主要是看翻譯出來的一些當地新聞。我想,理想的方式是把兩家報紙合併成一家,提供所有有關台灣的新聞、評論以及國際事務等。如果決策者和下面的部屬天天耳濡目染,練習英文,開闢思路,瞭解外國人的意見和態度,對國際化一定很有幫助。
促進國際化的方式還有:放寬外國人旅行、外幣交換、簽證等規定。這牽涉到政治因素,我不加評論不過我認為私人公司雖然可以照顧自己,但政府的介入也是必要的。
姚衡山:我認為國際公司有兩種定義,一是本地公司在國外投資,不管是製造或做貿易;一種是本地公司以國內為基地,而做國際性的生意。如此說來,恐怕台灣大部分的國際公司,只屬於第二種定義。
人才如何訓練?
我認為,國際公司首先應該知道自己的市場在那,而且還需要跟得上那個市場的環境變遷。除此之外,當然它更要擁有管理能力、製造技術、及健全的財務結構。
至於人才要如何訓練呢?
把人員送到世界各地,當然是一個方法。但我認為,更重要的要交給他們具國際性的任務。我以前服務的公司,會給公司極具潛力的人一到三個國際職務。他們相信這樣做是提高公司水準的做法。而且這種做法變成公司的文化環境,所以每個人都樂意接受這種任務。
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不僅需要有公司文化,還要有足夠的經濟誘因。
此外,在培訓人才、發展事業方面,必須有一套具體做法,不是只讓員工瞭解國外市場就夠了,還應該使他勝任愉快。
再談到合資(joint venture)及技術合作兩件事。
合資的確是有益處的。第一是從中更熟悉國際市場,譬如說,你想打入日本市場,如果跟一家日本公司合資,可能就比較順利。
國際合作也能促進管理方法的交流。像在一些美國大公司中,可以學到一套有系統、按步就班的管理方法,對中國人來說這是非常有幫助的。因為大部分中國人不習慣比較有系統的方法,總是把一切東西記在腦子。
另外一個應該學的,就是規劃。
國內一些公司的經營方式,可歸納為「危機管理」,它們不像美國公司那樣重視規劃。其實規劃,就可以強迫一個公司或個人,去考慮各種可能變數。一旦突發事件發生了,才不致於手足無措。
合資當然也會有它的不利之處,尤其是技術合作的問題。
第二就是彼此的利益互相衝突,這會阻礙技術轉移。因為國內公司往往希望加強外銷,但外國公司卻對國內市場比較有興趣,況且外國公司在世界各地,已經有很好的生產設備了,如果依台灣公司的意願多多外銷,就會影響到他們原有的海外巿揚。
如果雙方的利益一致,那當然很好;如果利益相衝突,就不該合資。
要種一園的花
羅益強:如果要到國際投資,首先就要決定自己的方向,再選定合適的地方。
國內的公司,在走向國際之時,往往只考慮一個方向,其實為了應付複雜的國際市場,兩個、甚至三個不同的方向,都是可以考慮的。
然後就要挑選一些具有國際眼光的人才。
如何培養具有國際眼光的人呢?
方法之一,是利用當地已有的國際公司,請他們把他們的經驗,透過演講、座談、討論會的方式,轉移給新到的人。
我認為合資的目的,不應該只是為了技術轉移,更要學別人如何創造技術的能力。就像種花一樣,如果你只種一枝,它只開兩、三天,那以後你就再看不到花了;如果是種一花園的花,那就天天有花可以看。
除了技術以外,當然在管理、國際眼光和心胸上,都可以從合資公司得到啟示。
關於政府如何幫助企業走向國際,我特別強調如何提高「流動」。所謂流動,指的是錢、人跟資訊的流動。
湯本恭三:照我的看法,企業「國際化」是指一個人或一個公司,尋求和別國的人或團體產生一種和諧的關係。
瞭解文化差異
進軍國際,當然是要先對即將發展的市場,有深切的瞭解。
同時,還得考慮文化差異將造成的影響,我認為這要長時間慢慢適應才行。
至於駐外的主管級人員,他們必須有開闊的心胸、靈活而知變通的頭腦。這十分重要,因為每個地方衡量事物的標準都和當地的歷史文化背景有關,因此,如果一個駐外主管老是死守自己社會中那套傳統做法,或拘泥於過去成功的模式,恐怕不易成功。
至於國際技術合作,最要緊的是,選擇一個能夠讓我們尊敬及信賴的合作夥伴。
政府應該如何幫助國內的企業走向「國際化」?
我們現在實行的是「自由企業」制度,講求的是「自由競爭」。政府所該做的是訂出競爭規則,使得競爭在有秩序、不紊亂的情況下進行。這是一種非常微妙的做法,但決不是直接的控制。
不著痕跡的引導
現在,中華民國國庫有一百五十億美元的外匯存底,實在是個很有錢的國家,依我看,這是個轉捩點,你們的政府應該以一種更不著痕跡的方式,來「引導」你們的經濟發展,鼓勵經濟自由化以及國際化。
問:為何跟韓國、香港、新加坡─日本更不用提了─相比,台灣企業步入國際化的速度似乎慢了一點?是不是真的比人家都慢?如果是,原因在那?我們應該如何來改善?特別是關於「態度」的問題,民間的,政府方面的等等?
我想台灣企業對外投資意願沒有其他國家企業來的強,主要原因可能是由於外匯管制。香港和新加坡從來沒有這些限制。
丁:香港及新加坡什麼天然資源都沒有,甚至連食糧都得靠進口,所以不管做什麼都離不了進口、出口。因此,一旦踏入香港,你所接觸到的任何東西都已是「國際性」了。
第二點,尤其是在香港,不管到了那,你都得自己照顧自己,香港政府不會提供任何「保護」。
我覺得在台灣有一個很嚴重的問題,那就是企業界太依賴政府的「保護」,當他們無法勝過外來的競爭對手時,就趕快跑去向政府請願,要政府限制進口,實行保護。
台灣企業界太依賴政府「保護」,因此,無法做好迎接外來挑戰的準備,瞭解自己競爭不力的原因。
這兩個因素顯示了香港企業界和台灣企業界不同的地方。
第三個原因,我們的企業界似乎缺乏一種向外學習的精神。大家的想法都很保守,沒有嚐試去瞭解外國的情況,以及從人家身上吸收國際企業的經驗。
此外,商務協議也很重要。雖然良好的人際交往關係是企業合作最基本、最重要的條件,而我們中國人也講究「情、理、法」兼顧,但是,我卻懷疑當我們講「情、理」的時候,到底講的是誰的「情」?誰的「理」?不同的人對事情有不同的看法,問題來時,解決問題講求的「情理」也有不同。
以一個律師來說,任何問題最合情合理的解決方式,就是讓自己的委託人得到好處。當然,任何的商務合作都牽涉到人際關係,但是,這種人際關係仍然必須用一種正式的協議來維持,萬一人際關係發生問題,還有個解決問題的依據。因此,商務協議的訂定必須十分仔細、小心。
另外,剛才姚先生提到,建立「企業合作」,透過合作夥伴的關係進入國際市場。我覺得這並不盡然。比方說,製鋁業或人造纖維業,跟我們合作的國際大企業早已在世界各地建立了健全的銷售網,因此,我們能夠從此得到一些方便,但是,在汽車工業和電視製造業,情況就大不相同了。如果我們必須依賴國外合作夥伴來替我們銷售產品,很可能得用對方的商標去賣,也就是說,我們根本就沒有開拓出自己的市場。合作關係一旦終止,我們又得重新建立自己的市場,這就不是一個很好的企業合作。因為我們永遠是做「幕後英雄」,沒有自己的品牌。
「共同分擔風險」倒是建立企業合作的一個好處。當銀行貸款時,由於雙方共同擔保,因此獲得貸款的機會就很大。
技術合作?企業合作?
談到企業、技術合作的好處和壞處,實在有很多,但是最重要的是,建立「技術合作」的協議。你自己是老闆,如果達成「企業合作」的協議,則你不是老闆,別人才是老闆。這是最大的區別。
有人就會說,那當然我們要「技術合作」,不要建立「企業合作」。問題是,「技術合作」也得要對方答應才行呀!比方說,我是一個外國企業,我發展出一些很新的東西,我會願意和台灣的公司達成「技術合作」的協議,只收取一點有限的專利權使用費嗎?當然不會。尤其是這裹政府所訂的專利權使用費收取的標準只有三─五%而已。
另外,或許我看出,我的產品在台灣也會很有市場,我也想在這個市場分享一點利潤,所以我當然寧願建立「企業合作」,而不願建立「技術合作」。
有些公司有一個政策─除非能夠擁有合作企業的控制權,否則決不提供技術和別人合作,以免技術外流。很不幸的,我們國家現在被國際間稱為是「仿冒者的天堂」,因此,許多擁有高科技的外國企業都很關切他們在台灣的投資方式,而能避免科技外洩最保險的一種投資方式,就是「企業合作」─由他們來控制合作的企業。
談到如何避免受制於人,如果你在合作一開始,就存有這種防衛的心理,遲早會產生問題,因為你一開始就假設一種對立的關係。較好的方式是給予一方管理權,但同時確實保障另一方的權益。至於如何保障,我的看法和湯本先生不同,我認為應把雙方最關切的重點都列出來,在合約中註明清楚,這樣以後如果有什麼爭執,就有依據的標準。
另外否決權也很重要,就和在民主政治中一樣,它能阻止管理權的濫用,但這只是一種防衛的手段,它能阻止一些行動,但不能主動促使一些事情發生。
獲取足夠的資訊
關於政府應該採取的措施,我認為台灣企業界能得到的資訊不多,對外界的情況不夠瞭解,無法做正確的判斷和計劃。例如對中國大陸的經濟,企業界得不到足夠資料,不知道他們發展的情形。但如果在香港,你有南華早報、香港虛報、遠東經濟評論、亞洲華爾街日報、經濟學人等刊物,企業界對東南亞或中國大陸,都可得到足夠的資訊。
另外有一點政府應該注意。我發現曾經有日本公司同時委託兩家台灣廠商生產它的產品,掛它的品牌。由於台灣市場太小,這兩家互相競爭的廠商別無選擇,只好向這家日本公司磕頭,接受它開出的一切條件。這種合作方式對我國的工業和經濟沒有什麼好處,政府應注意這種情形。
政府應採取的第三個措施,是鼓勵民間企業國際化。我覺得很奇怪,我國的外貿已大量出超,但我們的銀行和船運公司並沒有向海外發展,以致損失了不少金錢,這和政府鼓勵不夠很有關。現在許多國家都有配額限制,政府應多鼓勵本地廠商到國外設廠生產,以突破這些限制。政府不能僅僅「核准」海外投資就了事,而要有實際的措施來鼓勵。
姚:我想你又提到了台灣企業在走向國際化有那些困難的問題了。
台灣企業在國際化上進展很慢,我認為政府官員缺乏國際化觀念是一大原因。我有個華僑客戶,在國內投資設廠,他看出國際化是使企業生存的唯一途徑,就決定在波士頓成立一個設計中心。他自己籌足了二十五萬美金,然後向政府申請。起初沒有核准,後來終於得到了國貿局、工業局的支持,但當我們去中央銀行時,他們卻不准我們兌換外幣,最後我們只好到黑市去買外幣來購買機器、設備等。同時這家公司決定送技術人員到美國受訓,長期在當地駐守,結果美國移民局和在台協會在兩個月內就核准了,但我國政府卻拖了九、十個月才核准,而且又不准他們兌換足夠的外幣。
選擇正確的合作對象
羅:飛利浦和日本松下公司有個很成功的合作經驗。二次大戰後他們就在日本合作設廠,生產半導體等產品。飛利浦的投資佔三五%,松下佔六五%,由松下管理。他們每隔幾年簽一次技術轉移合約,但我要強調的,是合約本身並不重要,只是一種保障,重要的是互信、互諒,有共享利潤的態度,合作才能成功。當然選擇正確的合作對象也是很重要的。
丁:談到選擇正確合作對象,我們可以把合作分成兩種類別。第一種是本地廠商和外國某名牌廠商合作,得到它的專利,在台生產它的產品,因為這產品的國外市場早已被這家外商佔有,你不可能再打開外銷市場,只能生產有限的產品,供國內所需。
另一種合作是由於外商有很好的技術,但國外生產成本太高,所以到國內與本地廠商合作生產,以提高產品競爭力。
關於技術轉移,我曾向一位日本朋友抱怨,他們似乎對技術轉移很保留,他否認地說,他們每次都對台灣派去的技術人員詳細解說,但這些人回到台灣後,卻常常不把所學的傳授給別人,反而自己藏在腦子,等著跳槽,或自己當老闆,所以技術無法轉移給台灣。
湯本:我想談談外商銀行在台灣的感想。當然我們瞭解台灣今天的繁榮,是長期努力的結果,為了保持這成果,所以政府的政策很保守,尤其在財政、金融方面。不過我相信貴國會漸漸放寬限制,走向國際化,譬如現在正在研究的境外金融中心就是一個例子。
丁:日本過去也管制外匯,為什麼日本企業能克服這種困難,仍然成功地進入國際市場,建立了強大的經濟力量?
湯本:日本以前管制外匯主要是怕影響國內金融的穩定。但當我們國內累積了足夠的資金,我們就逐漸放寬資金轉移的限制,政府和民間也逐漸展開正式的海外投資計劃。
日本和台灣不同
姚:有一點我們應注意,就是日本經濟的結構和台灣很不一樣。日本企業的國際化,是由幾個大商社所領導,他們的分社遍佈各地,有足夠資源來進軍世界。但台灣大多是中小企業,要動員他們的資源走向國際化,很不容易。我們就很少看到日本那一家小公司在海外很成功的。
湯本:我不完全同意你的說法。現代科技發展,越來越專精,顧客所要求的服務也越來越專門。一個大商社怎能提供這樣的服務呢?所以最近許多小規模的貿易商或生產某些專門產品的製造商,也開始在國際舞台上出現,非常活躍。
姚:但這是國際化的第二波,日本國際化的第一波還是由大商社所推動的。
丁:小公司可能有能力進行技術轉移,可是產品的外銷還是要靠大商社,他們在世界各地有強大的銷售網,可以做許多促銷活動,日本製造商只要把產品交給他們就好了。這種產銷分工的制度在台灣是找不到的。
湯本:這還是要看產品本身而定。例如汽車這種複雜的機器,大多是由 製造廠自己出囗,很少經由商社之手。當然很多廠商在產品外銷初期都得靠大商社,但後來都慢慢獨立,更直接地面對顧客。我想大商社並不是萬能的。
值得深思的做法
羅:我們應注意,今天日本走向國際化的都是大公司。而台灣卻都是中小企業,中國人太聰明了,十個人中就有十個老闆,今天我們談國際化,要想想我們是鼓勵所有小廠商都國際化呢?還是應該鼓勵廠商分級,大家支持一個大公司,讓它成為一個真正的跨國企業?我想這是值得我們深思的。(方美智、李慧菊、姜雪影、金玉梅整理)
天下新聞室精選最具時效性、最重要的深度內容,每週五發送
精選當週熱文,週五寄送
請查看您的信箱,我們將寄送驗證信給您,確保未來信件會送到您的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