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地價稅繳款書,許多臺中市民相信不難發現調降稅額的資訊,原來今年度因為臺中市公告地價大降兩成,一般用地每戶約降2,560元,降稅比率約21%;自用住宅用地每戶約降168元,降稅比率約17%,不僅實踐了盧秀燕市長當初調降地價稅的競選承諾,輕稅簡政更讓民眾的荷包輕省不少。
每二年重新規定一次的公告地價,關係到每年11月繳交的地價稅金額,為什麼臺中市政府能大方降稅?不怕衝擊財政稅收嗎?

前期調漲幅度高,學者建言應全盤檢視
探討這項決策背後的因果,時空背景應回歸到上一次的公告地價調整的民國105年。「當時的政府基於多方考量,包括財稅短收、抑制房價等因素在內,一口氣調升了約38.25%的公告地價。」文化大學環境設計學院院長楊松齡教授指出,「這樣的舉措在當時其實也讓原本許多沒有參與炒房的民眾,包括長期持有房屋的退休或弱勢族群,也一起承擔了較高的地價稅。」因此,他提醒地方政府應從賦稅公平的角度重新思考決策。
「雖然當時這樣政策推動背後有打房的意味在其中,」政治大學地政系系主任孫振義教授分享觀察,「但後來觀察房價居高不下的因素很多,甚至許多資本雄厚的炒房客根本不擔心這些微增加的成本,因此地方政府也開始回頭思考調降的可行性,以合理的稅賦制度創造讓民眾有感的施政。」面對臺中市政府調降公告地價的舉措,他也給予高度肯定。
接地氣、聽民意,多方考量做決策
針對公告地價調降的決策過程,臺中市政府地政局指出,市府團隊一方面接地氣、充分傾聽民意,另一方面因前幾次的公告地價調整,讓臺中市的公告地價基期已墊高,因此在充分考量「地方財政需要」、「社會經濟狀況」、「民眾地價稅負擔能力」,等因素後,並經地價評定委員會委員充分討論後才做出調整。
而且為了避免相鄰其他縣市間的地價訂定不均衡,臺中市政府地政局也積極與苗栗縣、新竹縣、宜蘭縣、花蓮縣、南投縣及彰化縣的地價人員共同研商討論後,最後順利做出調降決策;此舉不僅降低民眾稅賦負擔,對於承租台糖土地、國有非公用基地、原住民保留地等土地的承租人來說,租金成本也同步降低。
當然各界不免擔憂,雖然調降地價稅滿足了民眾的期待,但減少的稅收對於臺中市政府未來的財政上是否帶來衝擊?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