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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超前部署 營建工程源頭自主管理

經濟蓬勃發展伴隨著大興土木的開發如雨後春筍般出現,營建工程衍生的各項影響總讓人又愛又痛,如何在營建工程施工期間造成的空氣污染與經濟發展之中取得平衡,推行源頭自主專案管理制度儼然成為解決方案之一,也成為地方政府執行空氣污染防制重要的課題。

桃園市-營建工程-源頭自主管理-空氣污染防制-噪音防制 圖片來源: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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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自105年升格為六都後,緊鄰大臺北生活圈,又是國門之都,多項重大公共建設、大型開發投資案皆選址在桃園,再加上擁有全國最大的國際機場,使得桃園市近年來發展迅速,吸引外縣市大量人口移入,成為全國最宜居城市的首選,然而建設蓬勃發展的同時,營建工程為周遭環境所帶來的污染與影響又該如何管制呢?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倘涉及逸散或排放粒狀污染物,則屬應徵收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管制對象,營建業主應依規定繳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並採取適當的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措施,以避免產生逸散粒狀物至工區外,造成空氣污染情事,致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營建工程之所有人及受益人,應負擔因工程施工造成空氣污染所增加之社會成本;因此承包單位之施工行為,亦應由營建業主加以管理規範,或於工程合約中規範承包商施工期間違反環境保護相關規定之罰則,以善盡督導及管理之責。

導入制度,提升效率

為積極改善公共工程空氣污染問題,桃園市政府超前部署轄內重大公共工程空氣污染防制改善,在營建工程業主於規劃、設計前置作業階段,納入環境永續理念,且落實規劃各項污染防制設施。由環保局、監造單位及施工廠商合作,109年6月1日起全面啟動調查、執行自主監督管理及追蹤改善機制,以降低施工期間空氣污染排放問題,達到營建業者(防制很用心)、環保局(對工地有信心)、民眾(空氣很安心)的三贏局面。

對發包中的大型公共工程,桃園市府更是主動出擊,協助自主檢視污染防制設施之完整性,防制設施未盡完善或缺漏部分,要求提出補救措施,並輔導監造單位與施工廠商建立每日自主監督管理、檢查與污染改善追蹤機制,彙整審核每日管理紀錄,事前掌握防制缺失及改善現況,防範污染於未然。另針對規劃中未執行的營建工程,提供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設施經費編列教育訓練,亦協助業者於營建計畫中訂定污染防制監督、檢查之標準作業程序,建立營建工程從源頭管理的污染管控機制,施工得以事半功倍,將污染事件發生機率降至最低,達成超前部署之目標。

桃園市轉守為攻、主動出擊,工程施工期間應設置完整防制措施,避免逸散揚塵污染

創造友善工地,降污、減噪、低排放

推行源頭自主管理制度,主要三大方針包含教育面、管理面及管制面,強化業者污染防制觀念,環保局輔導監督及增加查核頻率,加強稽查管制落實污染防制,創造友善環境,翻轉民眾對工地髒亂、噪音及空污的刻版印象,從設置綠圍籬美化市容、認養洗掃週邊道路、廢土不落地、減少逸散污染到採用低噪音施工機具,桃園市政府中央分進合擊,共同防禦空氣污染,護守清新好空氣,讓蔚藍天空變成唯一也是最美的風景。

桃園推動友善工地,執行廢土不落地、綠圍籬美化市容、道路洗街維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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