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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低薪一直被認為是台灣重大問題,蔡英文早在去年底表示,2018年行政團隊最重要的一個任務,就是改善青年低薪。
立法院上週四初審通過「就業服務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規定月薪不滿4萬元的工作,需公開揭示或告知薪資範圍,意即徵才訊息上的薪資資訊不得僅列「面議」,未來法案通過實施後,違反者可處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希望就此改善低薪狀況。(延伸閱讀:就服法修法禁「薪資面議」 未達4萬職缺須公開)
讓勞資雙方資訊對等 「不用浪費彼此時間」
對於求職者,特別是社會新鮮人或二度就業者,註明薪資範圍或下限有助於篩選工作。「薪資會是我要不要去面試的判斷指標,寫清楚比較好,」剛退伍的高偉倫,今年3月開始找工作,他表示薪資透明有助於求職者依照個人需求選擇工作,「不要去了以後,才發現薪水很低,對雙方時間都是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