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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香港高等法院引起許多爭議的兩起司法覆核判決:「反新界東北」和「重奪公民廣場」,三年前的那兩個夜晚,我都在現場,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2014年6月6日夜晚,一群反對新界東北開發案的香港青年運動者,因抗議立法會審議時強行通過案子而衝進立法會。「香港年輕人沒搞頭,不像你們台灣年輕人可以搞出太陽花,」那年三月太陽花學運剛結束,香港記者同業知道我來自台灣都這麼說,沒人想到,那晚可能是雨傘運動的前奏。
當時香港民主派為了爭取「真普選」,已為「佔領中環」倡議討論多時。「反新界東北事件」結束後,緊接著七一的佔中預演,直到八三一人大政改框架通過,確定北京的普選方案是中央指定人選的「假普選」,大學生組織學聯首先串聯大學罷課,直到926當天,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常委羅冠聰和黃之鋒等人發起的「重奪公民廣場」行動,雨傘運動才正式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