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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去探望多年來母親口中的妖精。」當年闖入家庭的第三者現在得了失智症,被送入安養院,要是妳,會是什麼心情?要是你呢?你/妳會去「探望」嗎?
讀完王定國的短篇小說《妖精》,一邊讚嘆著如此銳利迷人的筆鋒,輕微嘲諷的詩意,一邊在想,怎會有人有這麼大膽子改編這篇小說放上螢幕?
小說中,正宮老婆終於等到正義的大旗緩緩舒展,趁著「妖精」法力不再,決定耀武揚威押著自己一老一小兩個男人,活逮「那女人」一臉狼狽的困窘樣。誰知真正窘的是,太太在安養院捉妖捉到最後,捉到的是一隻光腳跳舞的「可愛精靈」。
應台視「閱讀時光II」之邀,改拍這篇小說為電視單元劇的導演暨編劇溫知儀說,除了想藉這部影視作品重新探討「真愛」的定義,她也想對經歷過外遇的夫妻關係做更深的討論。身為女性的她,尤其想對妻子的「心態」(mental condition)挖掘得更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