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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乘客拋出車外摔死、或壓在扭曲變型的車廂呻吟哀號,現場滿布屍體和行李衣物,彷如人間煉獄,令人慘不忍睹。」
這段報紙的文字,會讓人想起上週發生,33人死亡的蝶戀花賞櫻團車禍。然而,這卻是10年前的另一起重大車禍───21人死亡的台南梅嶺事故。2006年12月,一台車齡18年的老舊遊覽車,載著44名高雄市鼎金國小家長及學生的遊覽車,在山區彎道失控,撞毀水泥護欄後翻滾下懸崖。
台灣社會因此掀起一片檢討遊覽車業的巨大聲浪,民氣可用之下,當時的交通部快馬加鞭完成多項修法,以及新管理措施。
例如,針對遊覽車普遍老舊問題,進行多樣改革。包括車門外要標示出廠日期,讓消費者一目了然;超過12年車齡的遊覽車,僅能行駛登記所在地及鄰近一個縣市範圍,且不得上海拔500公尺以上的山路。所有新出廠的大客車要做翻滾測試、強制裝設「後座安全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