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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隔一個月,Airbnb和Uber負責公共政策的高階主管相繼來台。選在這個時間點走訪,除了要解開法規爭議的僵局,還得為新服務鋪路。
Airbnb和Uber同被視為共享經濟的模範生,都是規模超過十億美元的「獨角獸」,此刻面臨的處境也有幾分相似。
Airbnb讓使用者租用空間的經營模式,類似既有的日租套房,而有違法之虞。去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之一的「Airbnb條款」:未依本條例規定領取營業執照或登記證而經營觀光旅館業務、旅行業務、觀光遊樂業務、旅館業務或民宿者,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等,散布、播送或刊登營業之訊息者,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法案通過不久,Airbnb全球副總裁暨公共政策全球總監勒漢(Chris Lehane)就在今年一月初來台,應邀到竹北新瓦屋掛牌。
Airbnb危機處理大師來台 準備繳稅
軟硬兼施的危機處理,向來是勒漢的強項。勒漢曾任美國前總統柯林頓特別助理法律顧問、前副總統高爾的新聞秘書,被《新聞週刊》(Newsweek)冠上「災難處理大師」(Master of Disaster)的稱號。

面對媒體提問,勒漢談笑風生,從北埔擂茶、大彌勒佛聊到民宿體驗。他也不忘強調Airbnb已和台東、花蓮、新竹縣政府洽談合作,推廣在地觀光資源。
「我們會以謙虛、尊重的態度跟政府交流,」勒漢說。繳稅及分享平台上的資訊及趨勢,都在交流範圍之內。碰上中央政府立場堅定,Airbnb就轉向地方投其所好,等待時機降臨。
Uber自認是創新經濟 不是傳統法規下的計程車
Uber對於政府交流的渴望,則更為急切。去年底,立法院通過「Uber條款」的公路法修正案後,Uber累積罰金超過11億台幣。Uber和交通部屢次往來攻防,卻始終沒有交集。

Uber亞太區公共政策總監卡薩吉(Damian Kassabgi)趕在2月10日Uber暫停叫車服務之前來台。卡薩吉坦言,希望不要退出台灣,而是重啟和政府的對話,「但我們的紅線是,政府能否先容許車輛分享平台的概念,再來討論需要什麼樣的法規。」
Uber並未正面回應政府為了將Uber等網路叫車服務納入管理的「多元計程車方案」,只提到「一旦用計程車的法規來監管,我們就無法成為未來、前瞻性的經濟發展,也無法發展到UberPool、無人車等服務,」卡薩吉說。
披著共享糖衣的獨享經濟?
儘管Uber和Airbnb尚未落地合法,但共享經濟雙雄都已經開始佈局下一步。近來,愈來愈多人質疑,Uber和Airbnb究竟算不算利益公平均分的「共享」經濟,還是只是披著糖衣,換湯不換藥的網路媒合服務。
《分享經濟的華麗騙局》作者史利(Tom Slee)就在書裡指出,所謂的「分享」,不過是商業利益的考量,沒有真正的利他主義。
出現在荷蘭阿姆斯特丹的「Fairbnb」,重申「公平」元素的行動,就是在抗議Airbnb失去分享的原意。Uber在許多國家也都引發計程車司機集結抗議,追討被犧牲的商機。

面對共享光環退燒,Uber選擇堅持理念,證明自己的共享元素。UberPool就是工具之一。
UberPool指的是共乘服務,只要路線一致,使用者就能共乘一車。一旦評估可以推出,大約需要6到12個月的時間上線。但卡薩吉坦言,「台灣目前的狀況,較難有想像空間。」
面對同樣的難題,Airbnb則是走回傳統經濟模式,從房屋出租擴大為旅遊平台。
去年11月,Airbnb的創辦人兼執行長切斯基(Brian Chesky)就曾宣示,Airbnb要提供一站式的旅遊服務,機票、住宿、租車、行程等全部包辦。
勒漢也強調,Airbnb Trips的服務,是讓在地人為旅客量身打造專屬行程,共同體驗當地特有的歷史、文化活動。
Airbnb和Uber,同樣從共享經濟的概念出發,但事業觸角的延伸方向截然不同。前者從閒置空間做起,要和傳統旅遊業一拚高下。後者則是以閒置車輛為核心,要用「創新經濟」的概念等待生機。
兩者之間,對錯很難斷言,但從數字上來看,Airbnb似乎佔了上風。
據《彭博》報導,Airbnb在成立九年後,終於在2016年下半年首次轉虧為盈,全年營收成長超過八成。而2009年創立的Uber,去年虧損規模則上看30億美元。
落地生根的法規爭議只是第一步,真正的挑戰還在後面。能不能重新定義「閒置資源」,讓退燒的共享光環,轉化為實際獲利,是Airbnb和Uber共同的挑戰。(責任編輯:司徒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