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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會在2016年12月29日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草案,預計下會期送立法院通過。內政部指出,此草案是開一條讓老舊危險建物重建可以快速通行的「高速公路」。這條「高速公路」避開了卡關的都更條例,卻是條只有產權單純的大地主如銀行、金庫等才能走的「高承載管制道路」。
在院會後,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重建獎勵條例草案跟都更條例修正脫鉤後,有助盡速通過,加速老舊危險建物重建,也有活絡經濟及產業發展。
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統計,全台屋齡逾30年以上的建物有368萬戶,40年以上達146萬戶。花敬群說,30年以上耐震不足的建物,全國有3、4萬棟以上,為了安全考量,最後決定以危險建物為優先獎勵對象。
另闢蹊徑求解套!草案隻字未提「都更」
表面上看來,這條高速公路專注在處理危險建案。草案第四條指出,除了30年以上耐震評估有問題的建物外,已被貼紅單的危險建物,也在適用範圍。未來不必走都更條例的申請程序,只要申請建照執照,約2個月就可動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