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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業法修法前前後後已延宕了18年,520新政府上台之後將電業法修改列為重要法案,新版的電業法總算出爐要送到立法院審議,沒想到卻引發台電基層員工的不滿,發起了史上第一次「全台南北徒步串連活動」,只見台電員工穿著寫著「怒」字的衣服徒步從南台灣走回台北陳情抗議。
電業改革、自由化在歐美早已經開始推動,長年研究電業自由化的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王京明說,電業自由化就是打破壟斷開放管制,讓電力市場充分競爭,也給用電者買電選擇權,目的就是讓大家可以因為自由化而得利。
台電一條龍 將切割為發電、電力網、售電
打開經濟部能源局新版電業法的示意圖,把過去由台電一條龍供應的電力市場打破,切割成為發電、電力網、售電三個部分,其中把發電、售電兩部分開放自由化,一般人都依法申請成立發電公司設置發電設備、也能成立一般售電業經營賣電生意。
新版電業法也給用電戶自由選擇的權力,未來你我都可以自由決定跟誰買電,你可以跟Google一樣愛綠電,就是只買綠電或是選擇市場上最便宜的電。
唯一沒有開放的就是電力網公司,包含了輸配電以及公用售電業,這家公司維持獨占與國營,負擔維護供電設施、線路以及供電義務,當颱風吹壞電線桿,所有人都跑回家躲颱風,這家公司的員工必須往外衝去修電線桿,確保大家供電無虞。
問題來了,為什麼台電員工要走上街頭,台電全台南北徒步串連活動小組召集人楊家法說,新版電業法內強制規定未來發電配比必須由天然氣發電佔50%、燃煤30%、再生能源20%,以天然氣目前發電成本每度電約4.7到4.9元,再生能源平均每度電成本要6元,未來高成本的天然氣加再生能源佔整個發電比重高達7成,以台灣現在每度電約2.5元,「電價能夠不上漲嗎,」楊家法批評電業法強制規定發電配比必然使電價上漲。
電力自由化專家王京明則說,不會有4塊多這麼高啦,以他推估每度電約在3.5元左右,等於未來9年內漲40%。
經濟部能源局長林全能則說,電價被國際燃料成本影響很大,煤價也曾經很貴讓台灣漲電價,現在煤價反而很便宜,天然氣也許會愈來愈便宜,電價也可能因此會下跌。
至於新版電業法強制規定發電有配比,林全能解釋電業法並沒有明文規定發電配比,而是規定要申請發電業者必須要符合國家能源政策的目標,必須設置天然氣50%、煤30%、再生能源20%的要求,達不到就不給發電業許可。如果國家能源政策改變,電業法也因此跟著改變,並沒有明文強制規定。
但政府規畫準備送立法院的電業法,為何會引發台電基層員工上街頭抗議,這是一個讓電價上漲、圖利財團的電業法?
原來電業法採循序漸進方式,一開始只給642個特高壓用戶有自由選擇權,接下來再開放高壓用電戶,所謂特、高壓用戶就是大型工廠、科學園區廠商等工業用戶。
用孔融讓梨的故事來說,電業法通過之後,只讓這642個用戶可以優先選梨子,所以楊家法質疑,這些用電大戶會從擺在籃子1度2‧5的燃煤發電、1度4塊多天然氣發電、1度6塊的再生能源,挑肥揀瘦把便宜的先買走,剩下給一般民眾選。
林全能則是解釋,新版電業法規定民間發電業者只能賣50%天然氣、30%燃煤、20%再生能源的電力或是100%的綠電,不符合這標準就不可以申請成為發電業、不可以賣電,所以不會有挑肥揀瘦的事情發生。至於先在已經有的民間獨立電廠如台塑集團的麥寮汽電能不能單獨賣煤電,林全能說,麥寮汽電跟台電之間仍有售電合約,如果未來到期之後,也必須按能源政策配比規定才能成為發電業,否則就只能賣電給國家的公用售電公司。
王京明反問,如果要循序漸進慢慢開放選購電選擇權,也可反過來,讓一般用戶先選。 林全能說,這是為了保護一般民生用戶避免受到電價上漲的衝擊,預估電業法通過7到9年後會讓一般民眾有選擇權。
發電設下配比、購電選擇權因大小分先後,看似促進台灣電力市場自由化的電業法修正,其實並不是真正開放市場與競爭,促進效率提升降低成本,反而像是王京明說的,電業法修正像是計畫性經濟,全力護航再生能源發展,等於全民共同承擔發展潔淨與再生能源的成本,不是電價上漲,就是拿全民的錢來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