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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銀紐約分行違反美國銀行保密法與反洗錢法,事件如雪球愈滾愈大,日前金管會副主委桂先農批評,兆豐退匯未依法申報,在台灣也不合規;但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金融產業服務營運長吳偉臺驚人指出,即使遵循台灣法令,到國外也會被K,原因是台灣反洗錢法令太落伍。
台灣洗錢防制法久未修法,加上金管會在法令遵循監理上未與時俱進,「無知」恐怕是這次兆豐案的真正導火線之一。「過去1-2年,台資銀行的香港分行逐一被香港金融管理局金檢,結果洗錢風險幾乎每一家都是significant(重大違規),」專精於國際洗錢防制標準發展的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梁鴻烈說。
換言之,浮上檯面的兆豐銀只是冰山一角,台灣的銀行昧於現實,未依國際標準約束海外分行,正是各家銀行的通病,代價是讓國銀全面成為各國政府金檢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