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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先生騎著摩拖車載來一包垃圾,然後將它丟進標有「一般垃圾」的黃色卡車。要丟棄的蔬果歸屬於另一個藍色回收桶,紅色的桶子裝盛的則是烹調過的廚餘。其他容器則接受居民們不要的塑膠容器、玻璃和金屬廢棄物。如果你要丟廢紙,請等待週一或週五的垃圾車。
很複雜嗎?擔任工程師的葉先生不以為意,「這時候,我們通常是剛用完晚餐,我通常可以騎著車,一次把垃圾清出」。
台灣90年代晚期全力著手回收工作,如今,更以法律規範人民將垃圾分為一般垃圾、可回收物品和廚餘3類。台北市更進一步要求居民將生食和烹煮過的廚餘分開。
垃圾之島,變回收模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