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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2015年,食品安全是民眾最有感的議題之一。上一篇循環經濟專欄,我們討論了賣場下架食品管理不當,回流到下游餐飲業者的問題,介紹了下架食品從「減少浪費」及「再利用」觀點作為商機的發想。本篇接著要分享,無法再處理給人吃的廚餘,若用於餵豬,該如何做好管理,才能確保我們最大的肉品來源-豬肉,是高品質、安全衛生無虞的?
根據環保署統計,台灣「家戶廚餘」回收量,從10年前的46萬公噸增加到目前80萬公噸,其中高達71%作為養豬使用。要作為養豬的廚餘,必須依照環保署公告的「廚餘回收再利用操作管理參考手冊」中的規範,將回收廚餘加熱到90℃以上(中心溫度),且需維持至少1小時,並持續攪拌,經過蒸煮殺菌後,才能作為飼料養豬。但這過程目前仍沒有統一的品質管控,無法確保每批蒸煮後的廚餘品質,都達到政府規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