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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浪費是許多國家正極力解決的問題。根據聯合國估計,全球每年有13億公噸的食物佔全球糧食總供應量高達1/3,在台灣,每年則有275萬公噸的食物,在產地到餐桌的途中被丟棄。這些浪費掉的食物,可讓26萬中低收入戶吃20年!
浪費的原因很多,從產地生產、倉儲運送、加工包裝、市場分送到消費使用,一連串的過程,因為供過於需、倉儲設備缺乏、市場淘汰機制等因素,每個環節都淘汰掉大量食物。
其中大賣場、超市是其中一個重要環節,產生了不少浪費。
在台灣,大部分賣場的處理方式是交由「合格」處理業者,以飼料用途再販售。很多賣場為了避免處理業者違法再利用下架食物,會在過期肉品上淋上醬汁或雞油,但仍阻止不了不肖業者鑽漏洞。新聞爆發後,各縣市環保局急忙稽查各大賣場的處理紀錄,合格商家屈指可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