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下Web only
由於新條款只要補稅,不用開罰,許多擁有美國身分的「在台美人」,可望省下高額罰金,繼續保有美國籍。
由於美國針對全球所得課稅,台灣國際追稅的法源卻極度不足。許多台灣人藏匿在海外投資公司的錢,台灣無從課稅,將白白拱手讓給美國。去年中,財政部提出的國際追稅法條,通過立法院一讀後,卻被國民黨立院黨團撤下,自此不見天日。
美國稅務律師徐宗甫指出,2014年最新版簡易型揭露計劃(Streamlined Filing Compliance Procedures)一改過往肥咖條款的自首條款。
他解釋,所謂的「自首條款」,是自2009年以來,美國國稅局提出的「境外帳戶自願揭露專案」(Offshore Voluntary Disclosure Initiative, 簡稱OVDI),用「不會移交司法追溯」為誘因,要求海外欠稅者向國稅局自首補稅。但附帶條件是付出海外帳戶最高年度總額20%的高額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