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細看「欣翰士林官邸」的廣告招牌,必須睜大眼睛,才能看清楚右下方小小的文字:「本案使用區分:特定商業區」。根據法令,這裡不能蓋住宅。
2月6日,《天下》記者走進前任公平會副主委孫立群辦公室,孫立群先說明,過去幾年公平會已因「廣告不實」處罰工業住宅案。但是,委員們想罰士林官邸疑似豪宅案卻罰不到,「因為建商根本不做廣告。」
訪問隔天,行政院發布由孫立群接任發言人。士林官邸附近的兩處疑似豪宅,孫立群應是指「鄉林士林官邸」已不做廣告,不過,「欣翰士林官邸」建案上仍有廣告招牌,連建國北路、南京東路交口的高架橋旁,也高掛著該案巨幅廣告,就看公平會如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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