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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音樂的影像話語權

為什麼五月天要拍兩部3D電影? 因準確而細緻的鏡頭語言,才能讓音樂「看得見」,形塑更震撼人心的音樂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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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在新時代引領流行音樂的風潮,我們應該專注在創造流行音樂的「影像話語權」。以音樂角度思考,不只看劇情,而是要強化那種「被音樂電到」的效果。

現在看來,音樂影像語言大致可分為兩種:一種是約定俗成的MV,用影像演繹音樂的情境、內涵;另一種就是現場演出的拍攝。

流行音樂影像,可以從樂團裡的天團披頭四說起。

早期他們拍過許多音樂電影,概念是歌曲加上影像。直到一九八一年,全球音樂電視台(MTV)建立後,才開始有音樂影片(Music Video,簡稱MV),用專屬的歌曲配上影像。而MV的分水嶺是麥可傑克森《顫慄》(Thriller),長達十三分鐘,花費八十萬美元,是當時最昂貴的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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