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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股不同權 新趨勢或耍特權?

全球第二大網商集團阿里巴巴,試圖以「合夥人制度」在香港掛牌上市,引發爭議。 Google、臉書也採用的「合夥人制度」,被認為是發展網路事業的世界趨勢,但亞洲企業能否一體適用?台灣是否有必要跟進?

股票-香港交易所-雙重股權-阿里巴巴-合夥人制度-掛牌上市 圖片來源:劉國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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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台積電、鴻海的公司決策、董監人選,永遠是草創公司打下江山的創辦人張忠謀、郭台銘說了算,你是否還願意投資?

這個「大哉問」,正困擾著與台灣一海之隔,全球市值第六大的香港股市,更吸引了全球各大交易所和金融業者的關注目光。

原因是,今年九月,全球矚目的全球第二大網際網路商務集團阿里巴巴,「宣稱」想在香港交易所公開上市(IPO)。但提出的條件,卻是要香港交易所,改變既有的法規,「破例」允許阿里巴巴集團,用特殊的「合夥人制度」,確保創辦人馬雲二十八人團隊,用少數的股權,就能永遠享有掌握公司重大決策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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