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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上路 馬上面臨修法
個資法卻締造了通過立法卻苦等兩年才上路、還沒上路就得再修法(第六、五十四條並未實施)的不輝煌紀錄,民間團體更痛批行政院違憲。謝國樑抨擊,當初立法過於嚴格,「法務部的管制心態要負最大責任。」加上各機關擔心觸法而矯枉過正,才會讓這部新法一上路就爭議不斷。
個資法通過後才接任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長的陳維練坦承,「公務機關保守心態,在法務部沒有解釋前擔心被告,」的確是媒體報導各種亂象的主因。但他強調,法務部對各項問題做出統一解釋後,亂象大幅減少。
回顧立法過程,朝野立委也難辭其咎。「你不知道我心裡有多害怕,」當時代表民進黨團參加協商的前立委黃淑英說,「我一輩子上街頭、搞運動都不怕,但在立法院的兩次修法經驗,讓我真正害怕。」讓黃淑英害怕的,一次是有關工廠放流水標準的立法,另一次就是個資法。「我不過是主張民眾保護自己機密敏感性資料的權利,卻變成民進黨的協商代表,」黃淑英難以相信,她只不過對其中一、兩條有看法,這麼重要的法令,需要其他更專業的意見,卻沒有人提出來。
產業也忽略了個資法的重要性。
對產業運作影響甚鉅
等到法令三讀通過,法務部訂定施行細則期間,產業界才發現,一旦按照個資法精神上路,許多產業將無法運作。業界因此傳出「個資法可能不會上路,因為對產業影響太大了。」尤其,牽涉到正在修法的個資法第六條有關病歷等機密敏感性資料,即便當事人同意也不可以蒐集,讓保險業跳腳。
因為,根據保險法規,如果無法取得投保人的病歷或健康資料,民眾根本無法投保,保險公司也無法據以理賠。也因此,保險業去年五月達成共識,由主管的保險局推動修改保險法,讓保險業可以在經投保人書面同意下,合法取得病歷、醫療、健康檢查等資料。
相關單位輕忽個資法效應
陳維練則坦承,個資法沒有明定主管機關,的確是一大問題。他去德國考察發現,「光是一個邦,個資專責單位就有四十個人。」他坦言,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從科長到科員,只有三個人在處理個資法事宜。「就像7-Eleven一樣,根本沒休假,」陳維練建議,未來應該成立專責機構來處理。
去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著手審議個資法修正草案,但由於是併案審查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立委焦點全擺在廢除死刑與否的相關議題,讓這部已經在火爐上烤的法案,仍無法得到關愛。當天委員會主席尤美女,就對修正條文相當有意見。她說,這部法一上路就是拼裝車,實施兩個多月還是有很多濫用個資的現象,建議監察院介入調查,法務部也要釐清個資保護與政府資訊公開法的界線。看來,從行政、立法部門到社會各界,都還需要一段磨合期,才能度過這場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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