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小姐打電話給銀行,表示自己沒有申辦信用卡,並要求服務人員必須刪除她的個人資料。但賀小姐卻很納悶,個資法不是在去年的十月一日上路了嗎,為何還會發生這樣的事?
賀小姐的狀況,極可能是該銀行從他處取得她的個資。但在新法規範下,銀行在運用前必須再次告知賀小姐,並且取得她的同意才可以使用。
而提供賀小姐個資給銀行的單位,則必須在與賀小姐的業務關係結束後,將相關資料刪除。否則,再次使用前也必須重新告知。
專門研究科技法律與隱私法、益思科技法律事務所律師賴文智,近來不斷安撫客戶,因為頻頻出現企業涉嫌違反個資法的案例,讓他的客戶相當驚慌。
「我還沒遇過這種狀況,新法上路,不是向客戶強調要多注意,而是要他們別太擔心,」賴文智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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