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了!」
去年十月下旬,全國矚目的林益世涉貪案偵查終結,法務部特偵組公布的起訴書,充滿了「彭○○」等個資遮罩,當年代表國民黨團協商個資法修法的立委謝國樑,第一時間的反應就是,「害啊(台語),糟了!」並馬上向法務部表達關切。
「如果以後法院的起訴書都這樣辦理,台灣的訴訟法就完了,」謝國樑擔心,「公開透明的司法程序將蕩然無存,司法體系更面臨崩解。」
個資法的前身,是《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為了呼應保護個資的世界潮流,行政院參考歐盟規定後,提出被部份法界人士視為「全世界最嚴格個資法」的草案。
但個資法草案在立法院一躺經年,直到「胡志強病歷遭洩露事件」引爆,一○年朝野立委才在社會壓力下三讀立法,嚴格規範有關個資的蒐集、處理與運用,並加上最高兩億元的天價罰則,甚至還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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