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今年三十五歲的陳先生在新莊副都心買了一戶房子,三十八坪,總價六二七萬。
「出社會後,買一棟房子就覺得自己有在進步,」在媒體工作的他提起當初買房的動機。
擺脫無殼蝸牛後的生活,卻不如陳先生預期。因為要負擔為期三十年、每個月兩萬五千元的房貸,一直想做紀錄片導演的他,發現自己愈來愈沒有夢想的本錢。
「生活不能有變化,」陳先生夫妻合併月收入不到九萬元,買房後,這個念頭始終揮之不去。
和太太商量過後,他決定不再當「屋奴」。去年,他向房仲開出「多出買價一倍才賣」的條件,委賣兩天就成交。
如今他重回租屋一族,在同個社區內,以月租一萬八千元住同樣的房子。他因為「趁年輕應該多投資自己」這樣的轉念,不僅有能力送太太出國讀書,更可以沒有負擔、等待當導演的機會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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