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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蘭:法律教我們見死不救?

生活在一個冷漠社會的人民,是不可能感到幸福的。 但誤解法律的判例,卻逼使人們袖手旁觀。 助人行為應該被表揚,而不是被控告。

小悅悅-黃春明-玻璃娃娃 圖片來源:天下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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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北大的周其鳳校長,在湖南長沙演講時,勉勵學生要見義勇為。如果因扶起摔倒的老人而被起訴,北大將無償提供法律支持,如果敗訴要賠償,北大願出人民幣二十萬元。

很多人不解,周校長為什麼會突然說出這些話來。其實這並不是突然,而是已有太多因不敢救助,而使生命流失的例子。一個有正義感的知識份子領袖,應該出來挑戰不公,我為周校長的勇氣喝采。

見死不救的例子很多,四川佛山的小悅悅就是一個。才五歲就因無人救助,被後面汽車二次碾斃;武漢一位老人家,摔倒在離家不到一百公尺處,因無人救助,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我在西安交大開會時,一個徒手奪刀、見義勇為的路人,他的手掌被砍斷,倒在血泊中,無人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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