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國會上議院九月十四日以壓倒性票數通過法案,禁止任何人在公共場所穿戴遮蓋全身的蒙罩袍(burqa)或遮蓋全臉的蒙面罩(niqab)。未來經過憲法委員會審查通過,法案即生效,在半年「教育」期後,在公共場所穿戴蒙罩紗的女性,將被罰款一五○歐元,或接受提倡共和價值的公民教育;強迫別人穿蒙面罩紗者,將被罰款三萬歐元和入獄一年。法國總統薩科奇是此法案的主要推手,雖然有人批評他此舉是為了轉移退休年金改革引起的社會爭議。他重言強調,蒙罩袍是奴役和貶抑女性的象徵,同時,禁止在公共場所遮蓋全身有助維護公眾安全。法國政府也強調,此法案有助於維護政教分離的立國傳統。法國政府禁止師生在公立學校展現宗教立場,不但不能戴伊斯蘭頭巾,也不能掛十字架項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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