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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刑罰背後有四種理論:一曰應報(或報復),主張以牙還牙,要犯罪者付出代價。二曰再教育,要以刑罰促進犯罪者更生。三曰隔離,謂以監禁或管束方式,使危險的犯罪者難以再犯。四曰嚇阻,就是以事後的處罰阻遏潛在犯罪者事前的犯罪企圖。
死刑存廢 關鍵在嚇阻
刑法學者指出,先進國家的法治觀已經棄卻應報論;若要理性討論死刑存廢,只宜從後三者理論出發。但是就死刑而言,第二與第三項理論似乎說不太通:既然要把人槍斃,當然就不是為了要教育他讓他重新做人,故「再教育」論難以解釋死刑的存在。此外,隔離論也無法解釋死刑之必要,因為若要與社會隔離,終身關在重管監獄也一樣達到隔離效果,未必要以槍決方法去隔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