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自二○○○年至今經歷多重迂迴轉折,不論是原本規劃由當時國營的中華電信執行,或是其後的BOT,皆引發複雜的政商角力及質疑。ETC案雖然在三月二十五日交通部「有條件地讓遠通繼續經營」宣示下暫告一段落,但其中尚未落幕的,包括行政法院一審判決撤銷遠通最優申請人資格,以及檢方起訴求刑ETC案涉嫌賄賂人員等,實讓民眾無法預測未來演變,也因此被迫再次因為政策的不確定而受到傷害。
自ETC以BOT方式推行以來,看到太多政府的缺失;不但是自BOT規劃、招標、評審、投資契約等各階段的失誤,更是政府對於法治及民主的漠視。
失職的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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