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使企業減少碳排放,政府有三種方法可以採用:補貼、設立排放標準及訂定碳的價格。有些經濟學家主張,針對特定的科技提供補貼,在這些科技商業化之前,助它們一臂之力。這對大型、高風險的技術,的確有需要。但一般而言,補貼政策的效率不高,因為要靠政府來選擇補貼哪些科技,而且一旦開始補貼,就很難取消。
第二種政府可採行的做法,是訂定產品及製程的排放標準,以減少排放。例如,要求建築物符合能源效率標準,或是禁用白熱燈泡。這個做法的缺點,是要由政府告訴民間如何分配資源,但政府未必比民間更內行。不過,單靠市場的力量,無法消除建築物的能源浪費,所以在大眾的關切下,這個方法還是值得一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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