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歲那年,我和兩個朋友去印度旅行,從尼泊爾進入印度。在尼泊爾,感覺馬路上都是神,印度的馬路上都是動物。
如果不用批判眼光看,印度色彩鮮艷,在視覺上很美。我們都喜歡攝影,開玩笑說傻瓜也可以變攝影師,鏡頭亂拍也美。
最特別的是,我們意外飛到有小西藏之稱的拉達克(Ladakh),當時我對藏傳佛教完全沒有概念。第一天到的時候,三個人都愣住了,沒想到會跑到這種地方來,空氣稀薄、冷得要死,白天零下三十度。
列城(Leh,拉達克首府)的大街上一片荒涼,想找一家餐廳吃飯,什麼都沒有。走到一個地方,箭頭指著二樓有麵,在黑黑的地方吃了一碗只有三、四根麵條的麵,都快哭了。市集上有人賣蔬菜,品質跟我們洗菜丟掉的差不多,胡蘿蔔只有小拇指大,物質條件窮到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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