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處理金融危機,都有戰術、戰略兩派人馬之爭。戰術派急著救火,針對每個爆點(銀行、企業、國家)斟酌該不該花納稅人的錢去救。戰略派則喜歡拉大格局,重起爐灶、另立單位推動金援企業或接收資產。
一開始是戰術派當家,在處理「兩房」的危機上,聯準會、財政部官員花大錢做企業救濟。策略派則後來居上,以前聯準會主席伏克爾(Paul Volcker)為代表的政客,倡議重新恢復資產清理信託公司(RTC)的功能。
八九年設立的資產清理信託公司,功能是持有和廉價出售破產銀行的資產;策略派要推出的「全面性解決方案」,則像美國大蕭條年代的聯邦住宅貸款公司(Home Owners’ Loan Corp.)接收並重組不良房貸。希望收拾殘局之外,更能減少危機擴散。
然而,IMF兩位經濟學者(Laeven & Valencia)研究一九七○至二○○七年,三十七個國家的四十二個金融危機後指出,短期救急的戰術派「砸錢療法」,不僅救濟成本更高,後遺症也多。
遲早,各國政府都被迫推出更「全面性的解決方案」,如銀行資本重整(bank recapitalization)或打消所有連帶保證人的債務。研究中的四分之三案例,政府都重新給銀行增資。也有六成的政府另立新機構管理不良資產。
處理危機的代價
IMF的研究更指出,新版資產清理信託公司成敗機會各半。一九九○年代瑞典政府就創立資產管理公司,成功接管並出售瑞典最大銀行的壞帳。但一般說來,政府的資產管理公司績效都不彰,往往成為政客利用的對象。
過去三十年,各國政府用在金融危機救濟上的花費,有的佔到國民所得的一六%。美國華爾街這攤還未結束,但各國處理金融危機的教訓是:愈全面、完整的解決方案,對納稅人的成本就愈低。
cThe Economist Newspaper Limited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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