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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多前,黃先生和太太、兩個還沒上小學的兒子,還住在捷運竹圍站附近的新房,周遭雖有淡水河畔、鄰近綠地,但要到黃先生工作的信義計劃區卻是長途漫漫。
「坐捷運1小時20分鐘,開車也不會比較快,」黃先生想起耗時的通勤歲月,深覺付出很高的時間成本。不過3年前,黃先生賣掉新房,搬進位於景美的地上權住宅華固新天地,通勤時間縮短成半小時,一來一回每天省下100分鐘,轉換成陪伴孩子的寶貴時光。
隨著社會觀念改變,台灣有愈來愈多「黃先生」,不再被「有土斯有財」魔咒綁死,搬進沒有土地持分、租期最多70年的地上權住宅。他們相信,能夠移入交通便利、生活機能完善的蛋黃區,用較低代價享有更好的生活品質,比起永久產權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