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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中國離婚率愈來愈高,中國共產黨去年推出新規定,要不美滿的伴侶提出離婚後,先走完30天「冷靜期」。走完之後,還想要離婚,就必須在這之後的30天內領取離婚證,沒去領取就視同雙方沒想離婚了。
條文是這麼寫的,「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規定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如今過了一年,成效如何?根據北京公佈的數據,2021年離婚案件數急遽減少,冷靜期似乎奏效了。
地方官員盛讚新的規定成功提升了成家數,也遏止了威脅中國經濟的人口危機。但當此處的火看似撲滅了,另一個問題又冒出來:中國人現在連結婚都不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