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承財產給子女,更要做好保護
我國民法第一一○三條規定「受監護人之財產由監護人管理」,這意味著:當子女年滿二十歲後;二○二三年起,成年年齡下修為十八歲,即可自由處分名下財產,當然也包括父母當初以子女名義在銀行所開立的存款帳戶。所以,父母將財產移轉給子女同時,也等於是將財產的使用權及支配權交給了子女,父母則喪失了掌控權。
然而,透過妥善的子女保障信託規劃,除了完成資產移轉,更加可將移轉後財產的掌控權保留在父母或其指定之代理人手上,為辛苦經營的財富做好「最完整的保護」。
中國信託銀行桃竹區區域副總劉修明表示,客戶王先生年輕時忙於創業,如今事業有成,但也因此晚年才得女,獨生女自出生以來備受呵護,由於民法下修成年年齡為十八歲,並將於二○二三年一月一日施行,王先生夫婦本計畫要開始逐年贈與存款給女兒,突然間,夫婦方寸大亂,他們擔心的是:十八歲孩子真得能妥善管理資產?一旦意見相左,女兒不顧父母勸說,這樣一來,帳戶資金會完全無法掌控。
設定鼓勵機制,讓父母的愛驅動孩子成長
王先生最後尋求中國信託銀行的協助,由父母擔任委託人,女兒為信託受益人,把未來要贈與給女兒的資金存入信託帳戶,父母可執行投資決策、變更及終止信託契約,信託契約中,設置鼓勵就學機制獎勵金、創業基金,甚至還有結婚、生育津貼,達到條件,就給付一定金額給女兒,萬一遇有特殊事件,受益人有額外的資金動支需求,可由父母中任一位,指示進行信託款項撥付,保有彈性。
整體而言,子女保障信託有三大優勢:一、父母可持續進行財產移轉至子女的信託帳戶中,達成分年贈與的效益;二、財產不因贈與而喪失掌控權,對於贈與資產仍具有完全之支配權;三、即使未來委託人身故或受益人成年,信託契約仍不受影響,受託人仍依信託契約約定執行至信託到期日為止。
中國信託銀行桃竹區域副總 劉修明:
除了完成資產移轉,更加可將移轉後財產的掌控權保留在父母或其指定之代理人手上,為辛苦經營的財富做好「最完整的保護」。
讓子女、珍愛者 共享信託的孳息
有價證券孳息他益信託是一種將股票交付給受託銀行,約定信託期間,股息、股利可以給受益人的一種信託模式;對於長期持有股權者,可以透過這個方式,讓子女或需要的人共享信託期間公司經營成果,也就是孳息;反之,如果信託期間,該股票發行公司因疫情、景氣等因素不配發股利,則受益人無法得到任何信託利益。

三年以上規劃,提升贈與效能
實務上,孳息他益信託期間少則三年,多則長達十餘年,由於公司經營狀況跟盈餘都難以預估,因此,此類信託的課稅,係採郵局ㄧ年期定儲固定利率折現的方式,來計算享有孳息權利的贈與價值。
中國信託銀行臺中區區域副總張志豐表示,以「孳息他益信託」來說,曾帶領團隊服務不少案例,以照顧家人為例,黃先生經營事業有成,子女已長大成人,因小時候,大家庭受到叔伯長輩的照顧,但因同輩或晚輩經濟狀況不穩定,因此黃先生辦理孳息他益信託,受益人就包含了他關愛的晚輩。
留住老本,用股息彈性照顧突然發生變故的至親
另一個案例是,李先生在金融界工作,因持股信託,擁有不少金融股準備做為第三支柱退休資金;然而,一位常年在外工作的至親突然發生變故,為了照顧這個至親八歲的小孩,李先生將自己持有的金融股辦理信託,約定照顧受益人到成年,李先生估計以八百張、每年約有五十到六十萬元的股利可照顧受益人,孩子成年後,張先生則再取回股票當作自己的退休金。
值得注意的是,孳息他益信託也有諸多限制,辦理時需特別留意,包含:實質課稅規定、內部人持股申報問題,還有董監事當然解任的限制,建議由專業的信託顧問協助。
中國信託銀行臺中區域副總 張志豐:
對於長期持有股權者,可以透過孳息他益信託,讓子女或需要的人共享信託期間公司經營成果。
遺囑+信託,讓遺愛生生不息
遺囑信託,顧名思義為「預立遺囑」及「信託管理」之結合,父母生前預立遺囑,載明身後遺產之分配方式及交付信託之意願,並設立遺囑執行人以協助繼承人未來辦理相關繼承程序,同時與銀行(受託人)簽訂「遺囑信託契約」,詳載遺產交付信託後之管理運用、分配時點及給付方式;待委託人百年後,遺囑信託能貫徹其意志,避免紛爭。

人生謝幕後,財富可以繼續綻放光與熱
當人生謝幕後,個人資產是否能順利交棒,優雅落幕,劃下完美句點,是每位父母人生階段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道課題。
一般而言,遺產分配方式除了透過我國民法規定,由繼承人協議分配外,另外,可透過生前預立遺囑來約定,然而,繼承人繼承遺產後的財產管理方式,卻有不少變數,隨著家庭結構從大家庭走向小家庭,上一代的財富愈來愈集中傳承在少數子女身上,間接提高了財富集中管理的風險,如何確保繼承人妥善使用財富、建構安全的財富管理機制?這時候遺囑信託可以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讓財產確實傳承並照顧下一代。
財富除了傳承,更要確實照顧下一代
中國信託銀行臺南區區域副總李慧祈表示,在學術界德高望重的李教授,育有一位尚有生活自理能力的輕度智能障礙兒子,近期,李教授的配偶猝然離世,他在傷心之餘,也開始憂心自己年事已高,若自己也有狀況,無法照顧兒子,那兒子未來的生活該由誰照料呢?
由於兒子將來可能無法管理李教授夫婦遺留的遺產,李教授藉由遺囑信託,預立遺囑並指定兒子繼承之遺產交付信託管理,遺產存入信託帳戶後,委請社福機構擔任信託監察人,在李教授身後照顧受益人,遇有特殊事件,額外的資金動支需求得在一定條件下向受託人申請撥付,遺囑信託不但延伸了立遺囑人的財產管理意志,更確保繼承人使用遺產的時點及條件,讓愛生生不息。
中國信託銀行臺南區域副總 李慧祈:
百年後,遺囑執行人協助將其遺產交付信託,再由受託銀行依遺囑信託內容履行被繼承人交辦之事項,以信託財產確實照顧受益人。
公益信託傳遞愛與關懷
近年來地震災害、臺鐵事故、高雄城中城大樓火災等事件,不幸的時刻,除了企業、社會大眾捐款予中央政府機關、地方縣市政府或社福團體外,也會有財團法人基金會出錢、出力協助賑災或救助相關事宜。
其實,從公告的捐款名單中有時即可見到若干公益信託的捐款,現行公益信託依法可以捐款給政府單位或非營利機構,也可以直接捐助給需要幫助的個人,經主管機關核定可捐助的項目及範圍。

受託銀行,管理金流、編制報表,每年公告
公益信託,相較於財團法人基金會,設立相對簡便,是由受託銀行提出申請。另外由於近年來企業社會責任蔚為風潮,因此部分企業會選擇以公益信託作為傳遞愛與關懷的一種方式。
一般來說,公益信託的設立,類似財團法人基金會,需先確認管轄的主管機關,但是申請較為簡便,是由受託銀行檢具資料申請,通常全國性的公益信託設立門檻較高,地方政府管轄的公益信託則金額較低。公益信託名稱,可以有感念家人紀念意義性質或採出資企業名稱納入其中,也有部分採用捐助者自己名稱,而公益信託是由受託銀行管理金流、編制預算及決算報表,同時也需列出捐款明細對象,並於主管機關審核後,每年定期公告,相當的透明公開。也免去設立營業處所及聘用人力維持運作的事務。
公益傳愛,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中國信託銀行高雄區區域主管林晉伊表示,高雄的企業客戶,事業有成後,希望回饋鄉里及社會,覺得申請財團法人基金會程序相當繁瑣且捐款本金不能動用,於是透過中國信託銀行申請成立公益信託,並以企業名稱融入公益信託名稱中。每年公司會依獲利狀況提撥捐款金額進入公益信託,家族成員也會每年視自身狀況捐款至公益信託,運作多年來累積不少金額,同時間也每年編列預算,由受託人依公益信託的契約約定,執行捐款至需要幫助的機構、政府機關或個人。
公益信託,依規定必須設立信託監察人監督公益信託之運作,若規模較大者,通常會另外設立諮詢委員會,提出捐款或公益信託運作的建議方案,受託銀行會檢視捐款建議方案符合公益信託的目的及範圍時,才能將款項捐出。
目前,公益信託適用的主要法規「信託法」,正由立法院修法審議當中,因此近年來申請核准案件較少,待修法通過後公益信託的相關規範會更加明確。想要成立公益信託做好事傳遞關懷與愛的人士,希望大家能共襄盛舉,為公益信託善款累積及捐助注入更多活水,共同來照顧更多需要幫助的機構與人。
中國信託銀行高雄區域主管林晉伊:
公益信託機制,由受託銀行申請成立,並管理受捐贈之款項,捐款及用途均經審核並定期公告,同時可省去設立營業處所及工作人員的繁瑣事務。